是写小说。
许戈辉:什么时候写小说的呢?
虹影:1983年的时候写得比较正规,老用第三人称写,现在正好20年。
许戈辉:真的?你觉得小说和诗歌对你来说有什么不同?
虹影:诗在我的生命中很特别,我把诗比喻成我的血肉,把小说看成我的骨头,这两者谁也离不了谁。当我用诗歌表达我自己时,很难有人能读懂,能理解我的心,当我用小说表达我自己时,更多人能明白我想说什么。
许戈辉:你的小说因为把它标明是自传体,所以很多人当然就会从这里面读到你真正的生活,可是中国人有一种文化习惯叫家丑不外扬,你的小说里面却把自己的身世,从父亲到母亲,到哥哥、姐姐、弟弟什么的,都写到了。你为什么会选择去写这些揭伤疤的东西,还不怕告诉人家说这就是你自己?
虹影:我想这需要一种勇气。我18岁那年,我知道自己是一个私生女的时候,我觉得整个心都震裂开了,从小迷惑着我的许多谜,周围的人都知道,包括我的姐姐、哥哥和亲戚,就我一个人不知道,他们与我之间一直有着隔膜,我的邻居也因此而欺负我。
当所有的谜底都被揭开时,我就特别想写,如果那个时候我写这本书,最多不过写成伤痕文学中的一本,或者说跟其他在西方出版的中国人写的控诉别人之罪的书差不多。这类书有一个特点——非常缺少一种自我反省、自我忏悔的精神,认为所有的错都是别人做的。
18岁时我没写,一直等到16年后,我才拿起笔来写。这有两种原因。一是我已经心平气和了,不再带有个人的情感在里面。当我记述过去的一切时,我觉得就像做一个黑白的电视纪录片一样,把每一个场景,当年发生的一切都忠实地展现出来。我的笔就是一把手术刀,它把我自己毫无保留地划开。作为一个作家,很少人具有这种勇气。每一个人都会说,你不能这样做,首先我的家人肯定最反对。但我这么做了以后,我非常非常地释然,我觉得这本书达到了一种目的,就是让我的家人更了解我,更理解我。我的母亲非常地骄傲,再也不觉得因生下了我,就像霍桑的“红字”一样是一个耻辱在她的脸上印着。她当年抵制了一切把我生下来,把我养大,她觉得非常值得。另外,我想我也是为了最下层、最普通的不识字的妇女,为她们说话。她们有她们的情感,但是她们根本无法发出任何声音;她们的命运、她们的痛苦没有任何人能代她们表达。我觉得既然命运或者是上帝选择了我,我就有责任把她们的故事写出来,我有责任为她们说话。
许戈辉:这种责任感你是怎么意识到的?18岁时你是怎么离家出走的?
虹影:18岁时,每天都处在恐惧当中,因为我发现有一个男人经常跟着我。那天我终于忍不住跟母亲说了,我母亲马上反应特别激烈。在我的追问下,母亲讲了我是如何出生的,我有一个从未见过面的亲生父亲。于是我对母亲提出,我必须见这个人。
在我的一生当中我跟他只见过一面,我和他见面的时候,他特别希望我叫他一声“爸爸”,但是我没有,我觉得我非常残忍。我写书的时候,也算是一种自我忏悔。他实际上也是为了我母亲,为了我们这个家,为了我,做了非常大的牺牲,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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