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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有贵人相助,漂亮事做得更圆满(3)(第1/2页)
    ■5.先满足他人的愿望,再达到自己的目的

    心理学家卡尔·罗吉斯在《如何做人》一书中写道:

    当我尝试去了解别人的时候,我发现这真是太有价值了。我这样说,你或许会觉得奇怪。我们真的有必要这样做吗?我认为这是必要的。在我们听别人说话的时候,大部分的反应是评估或判断,而不是试着了解这些话,在别人述说某种感觉、态度和信念的时候,我们几乎立刻倾向于判定“说得不错”或“真是好笑”、“这不正常吗”、“这不合情理”、“这不正确”、“这不太好”。我们很少让自己确实地去了解这些话对其他人具有什么样的意义。

    善于以自我为中心的人们,过分地强调自我的标准。在人际关系中,人们遭遇了太多的争论,造成太多心与心的嫌隙。在那些以自我为中心的争论中,我们竭尽全力保卫那些不全面、不成熟的标准。一场狂风暴雨的唇枪舌剑过后,我们得到的仅是“心乱”,失去的却是“亲密无间”,此外,我们还能得到些什么?在过后的日子里,我们发现那是嫌隙与隔膜。感谢上帝,我们因此又多了一个“敌人”。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有更多的机会锻炼我们那“锐不可当”的口才。

    卡耐基极为悲观地说:“你赢不了争论。要是输了,当然你就输了;如果赢了,还是输了。”在争论中没有胜者,所有的人在争论中都是失败者,无论他愿意与否,十之八九争论的结果都只会使双方比以前更相信自己绝对正确,或者即使感到自己有错误,却也绝不会在对手跟前俯首认输。在这里,心服与口服无法达到应有的统一,人的固执性,将双方越拉越远,到争论结束时,双方的立场已不再是开始时的并列,一场毫无必要的争论造成了双方可怕的对立。所以,天底下只有一种能在争论中获胜的方式,就是避免争论。

    正如本杰明·富兰克林所说的:“如果你老是抬杠、反驳,也许偶尔能获胜,但那是空洞的胜利,因为你永远得不到对方的好感。”

    在争论中有理,但是想要改变别人的主意,就显得太徒劳了。因为从人称自己是万物之灵的那一刻起,其个性似乎就已犯了同样的毛病,一种自我优越感、自我权威感在内心、在头脑、在全身滋长着,并借着社会心理的奥妙遗传,一代代地继承了下来。当能够承认自己错误成为一种难能可贵的、可供称赞的美德时,那一种优越与权威便在社会上取得了其普遍的地位,并因而在体内确立了其支配地位。

    正因为如此,人们才将廉颇的负荆请罪、李世民的善于纳谏千古传颂。认错这一简单的行为,在现代人的心中,有何等重要的分量。这难道不能说明我们缺乏足够的勇气去推翻那个心中的自我权威,进而消灭多余的自我优越?我们心中有一种毁灭的冲动,却冲不破那一层古怪的心理障碍。

    在热闹的争论中,也许我们会变得孤立,当所有的人不对我们表示好感的时候,我们就会有“人多时候最寂寞”的悲凄。佛祖释迦牟尼来到我们的面前,告诫我们:“恨不消恨,端赖爱止。”争强激辩绝不可能消除误会。所以,我们不再固执,我们准备抛弃争论,重头做起。

    但我们犹豫了。纽约联合国总部内似乎永不休止的辩论,让我们再一次怀疑自己做出的决定是否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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