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吃官司,为什么我们吃的这么差,这么少,他们那些劳役犯就要每天大吃大喝呢?”
“有个过程的,只是新收不能开大帐,等以后我们也戴上了那种黄牌子、绿牌子,就可以享受跟他们一样的待遇了。”
“没有绝对的平等,也做不到。就像这大帐,你要想真正的平等,也好办,把大帐全部停掉!开啥大帐啦?全部吃老公里的!打菜的时候全部让队长站在旁边,你看看会怎么样?问题是现在允许开大帐,那么大帐上没有钞票怎么办?只好看着别人吃,自噶闻一闻!都是吃官司,你说这心态会好吗?干坏事进来的人,有几个是腰缠万贯的?绝大部分还不是外地人、小市民、打工仔、流浪汉、穷光蛋?几年关下来,还有多少人家里会寄钱给你?奈河桥的官司这么大,还不是少数人吃,多数人看?这跟外面有什么区别?你倒说说看?法律是个神圣的东西,那是只存在于你的脑海之中的,空的!在这吃官司,感觉实实在在!”
我算了一笔帐,我被判三年六个月,到现在还有32个月,每个月按照这里“C”级的标准可以开380块大帐,一共需要花费12160块,一万多块,要在外面,拿出来可能不需要很大气力,但是现在,要是让我的父母拿出这笔钱来,我不忍心继续想下去了!
我在这里还算属于少数的幸运儿之列,这里的平均刑期据说是在12年左右,那么,把正常的3年半的刑先减掉,再减掉看守所半年,剩下8年。这样就是36480!要让外面的人把这些钱扔到这里,我想很多家庭可能做不到。看来老谢说的没错,吃官司,就是吃钞票!在这个地方,每个人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忍受着许多外面的人可以想象无法感受的痛苦!我明白为什么这些笼子里的鸟儿要把好好的窗户隔栏给精心毁坏了,下面的洗头房,实在是他们发泄自己欲望的最佳可行选择!但望梅就算可以止渴,我总感觉采取那样的方式,也差不多是自欺欺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