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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5章 真相只有一个(第3/4页)
    见心烦不提,起码会质疑办事能力吧!”

    “以后评优秀、评先进,肯定第一个被pass掉。”

    柳慧敏歪着头道:“我感觉打官司什么的,套路好多哦。”

    “就像欣欣小表弟这次的事情。”

    “如果不是有你在,他肯定像个无头苍蝇一样。”

    “哪怕花钱去找了律师,但也保证不了什么。”

    “真是太难了。”

    金胜无声笑了笑,并没有接话。

    自己就是律师职业,这个话题不具备优势。

    只要不傻,谁会讨论。

    另外,这还是自己接下来的第二个论文题目:《论维权产生的律师费》

    打过官司的小伙伴们应该都知道,刑事咱们先不提,没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具体说一下民事案子。

    一旦对方败诉,诉讼费肯定会由对方给,那么支出的律师费呢?

    能否可以主张让对方承担呢?

    答案是:除了法律明确规定的三种大类之外,其它类型的案子,法院基本上都不会支持。

    第一:合同有明确约定,由违约方承担合理维权开支。

    第二:信息、网络、着作权、商标、专利、生态环境、不正当竞争,这7类侵权案件。

    第三:存在虚假诉讼、恶意拖延承担诉讼义务。

    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

    以后在签署合同、协议的时候,都可以把‘律师费’这块给注明上去。

    包括手写的借条都行。

    根据《民法典》第585条规定,若明确约定债务人违约时需承担债权人维权产生的合理律师费,法院应予支持。

    避免了咱们老实人,在付律师费的时候会‘心疼’。

    这种是最简单的方式。

    其它离生活太远,属于高端操作。

    但如果要是忘记了‘注明’该怎么办,有没有补救的方式。

    记住一句话:口头承诺也有法律效力。

    具体怎么达成,看本事了。

    “叮......”

    没过一会儿,微信上传来新消息提醒。

    拿过来一看,是毛方发过来的。

    “金律师,你在忙吗?”

    “不忙,我在家。”

    信息一回过去,直接电话甩了过来。

    刚接通,毛方语气有些雀跃道:“金律师,不知道怎么回事,刚才建筑公司那个于总,突然打电话过来。”

    “让我明天上午去公司,处理一下剩余款项支付的事情。”

    “说是他们老总已经签字同意了。”

    “只要扣除正常的税点,便能当场进行转账。”

    “我.....我有点懵,像是在做梦一样。”

    金胜冷笑一声道:“毛先生,你也不想想看。”

    “对方既然找借口拖你两年多了,为什么突然会变得如此好心呢?”

    毛方顺口道:“额.....为什么?”

    金胜立即应道:“很明显,肯定是我这边做了工作啊!”

    “咱们委托协议一签完,我就第一时间写了份材料寄过去。”

    “而在今天下午3点多的时候,这位于总便打了个电话给我。”

    “所谈的内容,就是关于这笔劳务费的问题。”

    毛方疑惑道:“可....可他为什么还要打给我?”

    金胜淡淡道:“因为,他在我这里吃了亏。”

    “便想着绕过我,直接找你这个当事人。”

    毛方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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