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排行榜
首页
阅读记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L
M
S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第96章 打个样(第1/2页)
    只是可惜,人家貌似不给面子。

    金胜注意到,他先是扫视了一下几个说话的,然后再继续说道。

    “去去去...你们知道什么,上次他停在这里,就让我被主管骂了一顿。”

    “我也念在他送外卖不容易的份上,已经提醒过他一次了。”

    “我也有家要养的,大家换位思考一下,万一我被扣钱了,或者被开除了,怎么办?”

    他这样一说,倒也算是有几分道理。

    几个原先说话的吃瓜群众,此时也都偃旗息鼓了。

    倒是还有几个年轻人,正拿着手机在拍。

    估计会发上网,去吃一波流量吧。

    “叮咚...”

    “您有新的订单.....”

    外卖小哥的手机,此时再一次响起了语音播报。

    这一下子,让他有点搂不住了。

    扑通一声。

    “大哥,我给你跪下了行吗?我要是再不去送,真的来不及了....”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男儿膝下有黄金,这一次,外卖小哥全都做了。

    只是很可惜,对方还是不买单,甚至还说道:“没用,别说你跪下了,就算是磕头都没用,我放了你,我的饭碗就要被砸了....”

    说完还扭头看向了保安亭里的另一个人。

    看来这是有领导在现场督战啊!

    但是这个样子,属实有点过分了,就连金胜都有点看不下去了。

    当下直接走到了外卖小哥的身旁,给他拉了起来。

    “别急,我来帮你解决,你先帮我拿一下东西。”

    说着,就把手里的菜递了过去。

    等外卖小哥拿稳后,金胜从公文包里掏出了新鲜出炉的名片,朝着保安递了过去。

    对方虽然有点疑惑,但看到金胜一身的西装革履,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过去。

    这时,金胜开口说道:“我是一个律师,你可以看一下我的名片。”

    “你作为物业公司聘请的保安,并没有任何的执法权,擅自锁车,限制车辆的使用,是对他人财产权的侵犯。”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你已经构成了对他人财产权的侵犯。”

    “现在,我给你两个选择。”

    “第一,开锁、道歉、就此作罢。”

    “第二,你继续,我报警,接下来起诉、赔偿,一切后果由你方承担。”

    “我给你一分钟的时间考虑,现在开始计时。”

    说完后,金胜直接抬起手表,开始看着时间。

    这一顿操作,不光保安傻了,就连旁边的吃瓜群众都懵圈了。

    还能这么玩?

    很快,现场反应过来的众人,都把目光投向了金胜。

    保安也反应了过来,有点恼羞成怒的指着金胜说道:“你他喵的是谁啊?这有你什么事吗?”

    金胜用手示意了一下站在原地,目光有点呆滞的外卖小哥说道:“喏...我是他的免费代理律师,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我不像你们,敢违法。放心,我是专业的。”

    “哦...忘了提醒你,距离一分钟,还有30秒。”

    就算金胜这么说,眼前的这个保安,同样也无所谓。

    毕竟在小区这一亩三分地上,他们还能怕了不成。

    就算是业主那又怎么样,断水断电警告的威力,谁试过谁知道。

    一分钟的时间很快就走完
    (本章未完,请翻页)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