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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偶像要选对(第3/5页)
    头聪明的。”泡泡糖破了,青袍也无所谓。倒是雪景开始继续歇斯底里。青袍想着或许几千年过去了,雪景也终于迎来了更年期。

    “我不管”雪景疯狂的用脚跺着地面,“把她给我抓起来”

    青袍把随携带的耳塞戴上了。果然一塞上耳朵,整个世界就特别美好了呢。

    而矛盾的中心江晚晚小朋友正坐在雪景寒林图中山崖上的一个雪庐里。

    白雪皑皑中,雪峰屏立,山势高耸,山麓水际边密林重重。深谷寒林间,萧寺掩映,萧寺掩映,流水无波,峰峦沟壑间云气万千。当真是云烟惨淡,风月霁难状之景。

    晚晚披着红色的外袍,遮住半张脸,手里端着一只黑色的粗陶茶杯,极目远眺,就跟中国古代山水画里打酱油的nc没有任何区别,而一只黑扑扑的胡狼战士正拿着斧头,不还好意的看着她。

    晚晚生怕自己的冷汗掉下来,或者眼珠子会忍不住转动。

    这胡狼长得也太丑了,主要还是瘦,都不像袋鼠,胖嘟嘟的超级可。

    这胡狼很可能是从埃及壁画上来的,因为它是二位平面的,站在亭子里,就跟皮影戏里用的皮影一样。

    一个胡狼来了,它走掉了。

    两个胡狼来了,它们用尖细的鼻子在晚晚脖子旁边闻来闻去,两个耳朵都立起来了最后把桌子上的水果吃掉了。

    然后一嗓子狼嚎,召集了所有的胡狼士兵来雪庐这里。

    晚晚牙齿大战,发出咯咯的声音,这这这这这是要把她碎尸万段啊不不不,她不想死,她要求阿努比斯的审判埃及死神阿努比斯的主要职责是审判,每个亡灵都要经过审判之秤。天平一端是死者的心脏,另一端是名为“玛特”的真理之羽。若死者的心脏与羽毛重量相当,天平平衡,就可以得到永生;若心脏比羽毛重,会被魔鬼吃掉打入地狱。

    然后胡狼们就扑了上来,一人手上拿着一只手机。

    “咔嚓”

    “咔嚓”

    “”

    晚晚还没来得及暴走,就已经有一个胡狼士兵站到她后,拿她当模特,拍了个自拍。

    晚晚

    果然,世界上的游客都是一个德行的。

    第二个胡狼士兵又上来了,他们好像高兴的,在这个雪庐里拍来拍去,咔嚓咔嚓声络绎不绝,晚晚发现他们用的竟然还都是天朝dongguan生产的山寨机。

    呃,晚晚终于还是留下了一滴汗,这次是汗。主要是真的太囧了。

    一只胡狼发现了她的汗珠,扭过头来,结果刚才那只吃了桌子谁给你水果的胡狼突然跑了过来,猝不及防的捧着晚晚的脸,就亲了一下。

    呃虽然亲的不是嘴唇吧,虽然那个胡狼嘴巴里都是草莓的甜味儿而不是腐的味道胡狼以腐为食物,晚晚还是觉得自己好生吃亏。不过万幸她额头的汗珠也被那只胡狼的耳朵擦掉了。

    胡狼们拍完照又排好队走了,权当是到此一游。晚晚目送他们走出了好远,才终于起来松动筋骨然而基本不太可能,她笔直的做了快两个钟头,整个都石化了。

    “苍天啊,这真是太狗血了。”晚晚的胳膊和腿都完全不能动了。不过事实证明就算全都僵掉了,她的舌头也是很灵活的。

    仅有舌头能动,晚晚唯一能干的消遣就是自言自语了,她首先把最近边发生的所有八卦事都说了一遍,比如阿玉又在炫耀自己男友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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