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妹自出娘胎即遭遗弃,也算命大,靠义犬挽回生命。但仍在不满周岁时离开爹娘和六十多岁的阿嬷相厮相守。直到六岁时老人家去世,再度由乡下回到大上海父母身边。就是这么一段时间的分离,却在亲人间形成了一道鸿沟,使这个虽有血缘关系,但却显得异常陌生的家庭成员,始终和家人格格不入。这不仅仅是缘于出生时的不幸遭遇,而且,还因为她是来自有着天壤之别的乡村世界。因此,“阿勒是上海人,侬是乡下人。”受到这样的岐视和白眼也就在所难免了。可是,幸妹是倔强的,她不甘于受凌辱。这使得她常和大她好几岁的两个姐姐相骂争吵,一旦动起手来,哪怕打不过(毕竟是她们大嘛),她也会用嘴咬,用手拧,竭力反抗,野得可以,到头来招致一顿皮肉之苦。而她硬是把牙齿咬着嘴唇,甚至咬出血也不让眼泪掉下来。见此,大人们纷纷说:“这小姑娘忒强了。”
她的“强”还表现在小小年纪敢于抗婚上。因为在家里大家对其看不顺眼,所以在幸妹还只有八岁时,父母经人撺掇给找了一户做铜匠生意的人家,想把她卖过去做童养媳。别人卖女做童养媳是为了钱,而他们不是。对此,幸妹是懂得父母意思的。但是,越是这样她越不听话。她宁可生命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也不愿意低头落檐地活下去。最后,在她以死抗争下,大人们也怕传出去名声不好听而就此作罢。
女孩子到了一定的年龄,遵照传统习俗要开始裹足。李洁如也逃不出这一命运。于是,母亲给她缠小脚。谁知,她倔强得很,哭闹着反抗;虽然,强不过妈妈依旧要裹,但是,当妈妈不在时,她就偷偷地松动了裹脚布。一旦被妈妈发觉,自是少不了一顿打骂;不过,倔强的性格使她一次次裹了松、松了裹,这样反复不断。最后,在李洁如的抗争下,母亲也拗不过她,便也泄了气。所以长大后,姐妹俩完全不同,姐姐成了传统式的小脚女人,而她,尽管一只小脚趾,已经弯曲到脚底板下变了形,但其脚掌还是没弓起缩小,加上本来亭亭玉立的身架子(像父亲,有一米七十身高),所以,脚的尺码依然有三十七码大。
父亲的突然离世,使家人又把目光投向她,说她是丧门星。只有母亲想想终究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才有些怜惜之心。现在,她跟母亲和二姐洁玲一起回乡下老家,对她来说因为没了白眼和岐视反倒心情舒畅了。可是,生活却更加窘迫困顿,试想,一个小脚女人拖着两个未成年的女孩子,在这个以渔业为生的小岛上如何谋生呢?后来在族人的筹划下,用洋干妈给的安家费在镇上开了爿杂货烟酒店,让她坐店做买卖。这样,虽赚不了大钱,但娘仨苦度光阴应该是可以的。
生活基本安定下来以后,那就要往好的方面去想了。人活着总是抱有期望的,特别对下一代,总想培养他们成材,指望将来有出息。所以,做母亲的就送姐妹俩到私垫学堂里去念书。这时候,才替幸妹取了个学名叫洁如。
在李洁如缠小脚的那段时间,刚好是上私塾读书,这样一来,她就无法正常上学,结果断断续续读了不到两年就辍学了,这等于几近文盲。然而,天生好学的李洁如不愿意放弃,依旧常常亲近书本,哪怕看不懂也会去翻翻它。久而久之,她也没在同龄小朋友中落下。尤其是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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