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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7 章(第3/5页)
    都好。

    黑不见底的崖底,等待人救的时光漫长。

    慕广寒靠着温暖的大兔子,百无聊赖地看着他戒指上的荧光,随之也从胸口掏出自己的萤石戒,与燕王的那枚搁在一起。

    没想到萤石之间竟然还能相互感应,那两小团原本幽微静谧的白光,缓缓融在一起,像一盏小小的、令人心安的风灯。

    他问燕王“你的萤石戒,谁送的”

    慕广寒很确定,燕王的戒指多半也不会是毫无缘由地戴上的,肯定有什么意义。

    萤石很便宜。

    尤其在南越地界,随处可见。

    纵然好看,稍微有一点身份的人家都不屑于戴。

    慕广寒自己之所以一直留着那么一枚做工粗糙石头戒指,仅仅因为这东西是很早以前的“未婚夫”亲手做的,不管后来如何,多少当年是一片真意。

    燕王手上的那只,做工倒是比他这只精致许多。

    但再精致依旧是便宜货。和另外几只毫无杂质、价值连城的戒指一起戴着,必有缘由。

    “我不知道。”

    “这戒指,我当初在西凉被人捡到的时候,就戴着。”

    “”

    关于西凉王燕止的传奇身世,天下人尽皆知。

    六年之前,先王算命得神谕,某月某日去某处寻到一白发男子,能替王室逆天改命。后来在算到的日子,于西凉野生狼群出没的深山,他真的捡回一个来历不明的失忆年轻白发男子。

    男子天赋异禀、身手

    不凡,一根哨棍就能打败西凉著名猛将。

    又野性异常,不懂西凉的语言,也不太懂得礼仪,但学得很快。

    半年以后,他已在宫中进退得宜,能够披甲驰骋沙场。

    再后来,他成了大名鼎鼎的燕王。

    慕广寒“被捡到之前的过往,你真一点都不记得了”

    燕止摇头。

    慕广寒轻轻握住他的手,细细转动了那戒指。戒指之下,隐约露出他名指层层叠叠的伤疤“那这个呢,也不记得了”

    燕止继续摇头。这个伤疤,从他六年前有记忆起,也已在他身上。

    “都想不起了,却也没去寻过”

    燕止还是摇头。

    后来,燕王南征北战,忙得很。

    江湖传言千千万,各种关于他或真或假的小故事。却从来没有一个小故事写过,燕王在百忙之余,曾去凭着身上一点一星的痕迹,试图寻找自己的过去。

    他没有找。

    慕广寒“可怎么会有人,不去寻自己的过去呢”

    没有了过去的人多可怜,像无根的浮萍。

    而燕止,还是被捡回了西凉王室那样凶残又危机四伏的地方。一个失忆的人,他究竟是如何在短短几年之间,成功变得像如今这样顶着“王”的头衔,照拂着一方狼群,在世间肆意潇洒地存活。

    不会惶恐不安么

    不会在午夜梦回,心里一片空荡么

    是,燕王是一只孤高的狼王,似乎总能很潇洒、浑然天成地什么都不在乎。

    但,一个会因为点滴关心就露出笑意的人,又怎么会真的一点点都不在乎。

    萤石的光交相辉映。

    一会儿,不仅能融为一团,那柔光此刻还在一明一暗地闪动,仿佛天上的星辰一样顽皮。

    慕广寒凑过去看,燕止浅浅莞尔。

    “燕某以为,人生在世,过去既已是过去,记不记得也并不甚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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