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没几个老人若世间真有这等奇术,那无论花费多大的代价,他们都会毫不犹豫的与之交换的。
想了想,程处默正色答道“此人之才,确实为我生凭之仅见,但这夺血续命之法,我也曾问过他,按他所述,其实并没有世人所想的那样神奇,只是能用于医治失血过多之人,并无续命之说,实际中似乎也确实如此,那些重伤之卒,也并不是每一个都能以此法相救,所以这续命之说,怕是有些夸张,但此术也确实神奇,单是此前那一战,便为我大唐保下了至少上百名健儿的性命。”
李震眼睛一亮,沉呤道“这也很了不起了,若此法能被推广,将来不知还有多少将士能因此得救,单凭此功,此人不说封候,至少这一个伯位,还是当得的。”
一直不怎么出声的李德謇似乎也动了兴趣,望着楼外问道“他说了会来么都这般时辰了莫不是初来长安,找不到路”
程处默也是有些奇怪,应道“按说也该到了啊,这飘香楼又不难找要不我派人去看看”
“不用了,我已经来了。”说话间,胡迭笑着从楼梯口走了上来,向众人拱手笑道“不好意思,让大家久等了,刚才一直在厨房里忙活,忘了给大家支会一声,抱歉,实在抱歉。”
看着他,众人皆是眼前一亮,纷纷露出好奇的表情,就连程处默也显得有些愕然,因为胡迭此时一身的打扮,除了程处默曾经见过一次,其他人却是从未见过这种衣着打扮,原来这胡迭竟把他从未来带来的那一身越野运动衫给穿了来,在这古色古香的唐朝酒楼里,却是怎么看怎么打眼。
其他人虽然好奇,却都坐着未动,只有那房遗爱在惊咦了一声之后,竟然起身走到胡迭身前,仔细的对着这身衣衫看了片刻,却是越看越惊。
“胡兄,你这衣衫可真是够奇的,式样暂且不说,这布料非绸非麻,看起来却比丝绸还要光滑结实,而且这颜色染得也太好了能问一下,你这是在哪买的吗”
一下被这么多道目光看着,胡迭落落大方的应道“这是我家乡带来的衣衫,这布料其实我也不太懂,说是一种什么纤维制成的,这种技术只有我家乡才有,只是现在我也回不去了,这天下间,怕是再难买到了。”
说着,胡迭两手一摊,向众人笑道“各位应该知道,小弟是初来长安,身上也没有别的衣物,只有这一身还算拿得出手,有失礼之处还望见谅。”
这番说辞和动作,胡迭在心里早已演练了不下数十遍,看起来自然无比,这便是他想出来的破局办法了。
虽然没有接触过这种所谓的高层社交圈,但胡迭却很清楚,他所欠缺的,根本就不止是一身衣裳的问题,事实上他对所谓的上层社会,尤其是这唐代的上层礼仪,根本就是一窍不通,而这些东西又不是一时半会儿学得会的,勉强模仿,反倒显得尴尬,还容易出丑。
所以,既然学不像,那就索性不要学了,大大方方的承认自己跟他们的不同,把自己最真实的一面表现出来,这有什么可避讳的就像自己在二十一世纪与朋友们交际应酬一般,该怎么做就怎么做,你们照你们的规矩来,我也照我的习惯来,大家谁也别压谁,开开心心交朋友就是了。
有句话不是说得好么自信才是一个男人最耀眼的光环只要表现出足够强大的自信,就算有小小的失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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