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排行榜
首页
阅读记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L
M
S
上一页  ←  章节目录  →   下一章
第 17 章(第2/2页)
    

    幼时的容温只会似懂非懂的点头,长大后的容温却知道分辨什么叫好与不好。

    如果在她身边安插无数眼线,无时无刻不试图控制她,盘算从她身上得利如果这些能称得上好,那恭亲王确实对她挺好。

    容温自顾挑了把椅子坐下,轻笑一声,意味不明的开口,“王爷怕了”

    “住嘴”恭亲王暴躁至极,恶狠狠道,“如果你现在把手里的底契交出来,以后,这恭亲王府还认你这个大格格”

    “既然如此。”容温话在嘴里打了个滚,故意停顿片刻,笑意讥诮,“那我更不能交了。”

    “你”恭亲王一手指着容温,气得脸上的横肉直哆嗦,缓了片刻,才恨声道,“你先软禁孙嬷嬷,后又故意把大笔银子给海塔,蛊惑他伙同孙县丞,以恭亲王府的名义放印子钱不说,还放得比皇债还高一分怎么,你这是故意把我架到皇上头上去,想引皇上治我得罪吗”

    自唐朝起,一直到本朝,历朝历代都有印子钱,只是叫法不一。

    印子钱这种东西,放得好,利国利民;放不好,便民不聊生。

    是以,唐朝特地在唐六典中规定凡质举之利,收子不得逾五分,出息债过其倍,是利不得过五分,利不能滚利。

    后明朝不但尽数沿袭前朝放利规定,还格外加了一条“违禁取利”的罪名。

    到了本朝,以皇帝为首的各级文武衙门、王公大臣,都在公开或半公开地放印子钱取利,数量极为庞大。

    “皇债”、“官债”、“营债”与民间的私人印子钱,样式繁多。

    是以,皇帝为了便于管理,特地使人著了大清律例户律钱债违禁取利,规定了私放钱债不得多取余利。

    不过,这律条虽是皇帝主持著的,但皇帝本人向来把它视如蔑出,所以“皇债”不在大清律例里。

    但是,皇帝却严格要求“官债”、“营债”与民间的私人印子钱等,遵守律条。违者,通通获罪。

    昨日容温听卫长史说,海塔把从公主府支的银子,偷偷用于放印子钱。且贪心不足,打着恭亲王府的名头,放得比皇债还高一分时便知道,这次自己稳操证券。

    至于海塔为什么不用公主府的名号,大约是觉得容温过不了多久便要去蒙古,公主身份在京中威慑力有限,不及王府的名头好使。已改网址,已改网址,已改网址,大家重新收藏新网址,新网址新电脑版网址大家收藏后就在新网址打开,老网址最近已经老打不开,以后老网址会打不开的,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报错章,求书找书,请加qq群647547956群号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上一页  ←  章节目录  →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