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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第11/13页)
    少年垂了眸,沉默片刻。

    “好。”

    他扬扬唇,“捎你去。”

    “从今以后,但凡有我卫珩一口吃的,就绝不会让你饿肚子。”

    宜臻随卫珩离京的那个日子,是五月仲夏极好的晴朗天。

    她只收拾了小半车的行李,比从黎州来往京城时更简便,搭着红黛的手上了马车,从车窗内瞧京城的目光里没有半分眷恋。

    京城不是卫珩的故乡,也不太像是宜臻的故乡。

    故乡,何为故乡。

    有亲有友的地方才叫故乡,故乡的旧事难忘,故乡是游子永远的避风湾。

    宜臻虽在京城出生,在京城长大,但从牙牙学语的稚童到豆蔻少女,她都被困在祝府那个四四方方的深宅大院里。

    难得出府,不是拜佛烧香,就是和姊妹们拘谨地瞧花灯街景。

    京城有什么好吃的,好玩儿的,好看的,她虽也听说了许多,却大半儿都是托丫鬟去外头买回来再瞧的。

    她在京城生长了十几年,从这座皇城里所获得的欢愉,不及在黎州两载的十之有一。

    倘若真是说故乡,宜臻更愿意把黎州当做是自己愿意扎根,眷恋难舍的故乡旧地。

    是以离京那日,她潇潇洒洒,干干脆脆,没有半分不舍,有邢府的丫鬟瞧见了,还偷偷叹了一句祝七姑娘好硬的心肠。

    倒不是贬她,只是觉得她都要往北疆那虎狼之地去了,还能如此平和淡定,实乃巾帼风范也。

    倒是可惜卫侍郎了。

    那样钟灵毓秀的少年郎,因太子的偏见和针对,就这么被圣上派去戍守边疆了。

    便是升官升的再快,官拜一品大将军,又有何用呢。

    没错。

    宣帝最终还是没能留住卫珩。

    其实早在他下圣旨的第二日,宣帝就后悔了。

    但天子金口玉言,说出去的话绝没有自己主动收回来的,更何况还是盖了玉玺印章的圣旨,倘若随意就说那不作数,岂不是连帝王的颜面都不要了。

    是以第二日早朝时,宣帝特意没有宣昨夜砸出去的那道旨意,就是在等卫珩什么时候能过来服个软。

    递了台阶,他才好装腔作势地“体恤”臣下,收回圣旨。

    但是卫珩一直没有。

    卫珩不仅没有来向宣帝服软,他甚至还暗地里把这消息透露给了太子。

    这两年来,卫珩受尽了天子崇信,在宫里朝堂的风头,隐隐都要盖过了太子。

    毕竟圣上膝下皇子那么多,不到最后一刻,谁都无法肯定继承皇位的会是谁,倘若要是站错了队,最终下场就是一个死字。

    但卫侍郎不同,天子近臣,炙手可热,也从未在皇嗣上站过队,讨好他会遭遇的性命之虞可能性就小多了。

    是以这些年,心高气傲的太子自然不服气,瞧不起,憎恶的很。

    他一向视卫珩为眼中钉,肉中刺,要是知道自己父皇居然有意把卫珩调遣往西北驻守边疆,与匈奴人打仗,甚至连圣旨都拟了,那不管圣上究竟是一时冲动还是真心实意的,他都要抓住这个机会,把卫珩狠狠赶出京城这个政治中心才是要紧。

    是的。

    太子果然没有让卫珩失望。

    他先是向外放出了卫侍郎已经被升任为西北大将军的消息,而后又暗中联合朝中臣子,你一言我一语,不过半个时辰,话语就从“卫侍郎是不是真的调任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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