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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第3/10页)
    

    那些向父亲无法说的话,不好提的要求,反而在信纸上能够写的顺畅,几乎就把未婚夫当成第二个爹使。

    宜臻尚还记得自己换牙那一年,因为说话漏风,不爱张口,就没了命地写信,三两天就往江南寄一封,但握笔不稳,跟描大字似的写一两句话就费一张纸,偏偏字又没学全,一只信封里厚厚当当的,塞满了连篇的错句和瞎胡闹的画儿。

    有次大姐姐瞧见了,还问她怎么把练字的废纸也给人寄去了,气的宜臻差点哭了。

    可卫珩从没有嫌她烦,反而还耳提面命地要她多念书,多练字,看书也很不必只看诗集和女诫,多读些史书和游记才是开拓眼界的正理。

    宜臻书房里的古籍,十之七八都是卫珩寄来的。

    她一直都觉得珩哥儿是世上最心善的大好人。

    且珩哥儿只比她大了两岁余,字却写的比她好许多,宜臻除了听夫子的布置描大字,闲暇时还爱仿着他的字写。

    卫珩幼时学的是楷体,字迹端方,越长大反而越潦草,劲挺肆意,锋芒毕露,在大家名帖里找不着一副十分相像的。

    宜臻私底下笑称他写的是自创的卫体,学了这么几年,到如今也能仿出七八分神韵,旁人不仔细瞧,还真分辨不出来。

    最了得的一次,是季连赫生辰,宜臻捉弄心起,仿着卫珩的字给他写了一篇言语真挚,感人至深的贺文,与卫珩平常措辞淡淡的文风大不相同。

    可惜季连赫这个大老粗,读了数遍也看不出端倪,吓得半死,一连往江南快马加鞭发了三封信问卫珩是不是中了毒箭受了刀伤生了重病身子快不好了,才在临去前性情大变特意给他留这么一个念想。

    卫珩只回了他两句话

    惟愿孩儿愚且鲁,无灾无难乐此生。

    遥叩芳辰。

    话又道远了。

    总而言之,宜臻是个十分懂事的姑娘。

    这种懂事,日日见时或许不如何,离别之时细细忆起,才让祝二老爷越发愧疚起来。

    他满腹言语不知如何说,最终也只拍了拍小女儿的鬓角,轻声叹息“爹爹这便去了,日后你自己要警醒些,若是实在觉着在府里寄人篱下的难熬,便来黎州寻爹娘,无论如何,爹娘总护着你的。”

    宜臻本就是想跟着去黎州的。

    黎州再寒苦,也总比寄人篱下成日里与人做戏强些。

    只可惜母亲不愿,听卫珩的话风,他也是不愿。

    依了母亲是不让她忧心,依了卫珩是信他的谋划与好心,信他必不会害她。

    少女颔首,掩住微红的眼眶,俯身福了一礼“我明白的。”

    静默了一会儿。

    沙尘卷着柳儿,蝉鸣混着马啸。

    “爹爹珍重。”

    “行了,就送到这儿,回去罢。”

    灼热的尘泥与蝉鸣里,少女侧身而立,望着那滚滚远去的车轮,以目相送,直至再也瞧不见马车的影子。

    风把她的青绿衣衫吹起层层波澜,在越发显得纤细弱嫩。

    自今日起,她就真真儿的是一个人了。

    宜臻想。

    姐姐嫁至他家,爹娘亲弟远去黎州,珩哥儿又回了江南。

    看似好像满府亲戚姊妹,可以日日闲话家常,实际上,她就似个孤鬼,独个儿活在那深宅大院里头,也不知能活多久。

    其实孤鬼也有孤鬼的好处。

    最起码不必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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