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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错半生(第1/2页)
    女人天生是爱美人群的“前卫”先锋派。女人爱美的能力是与生俱来的,女人爱美追美的潜力是无穷无尽的,女人造美的动力是后浪推前浪的。衣服从原始人阶段的“遮羞布”功能进化到今天充满动感地装点世界,一定是由这样的群体不屈不挠、一代又一代的造美理想来实现的。女孩自从学会眉心描“红点”,学会对镜梳妆的那一刻起,就意味着对穿什么、怎么穿、怎么穿得更美丽铸下了探索精神,所以,女人渴望通过化妆术与“穿”来使自己日日蜕变得更美丽的愿望永远如干柴烈火。城市是让这“干柴烈火”火上加油的大熔炉,是彼此比美竞赛的展览厅。在城市人流中游动的每一个女性都不可能不东张西望,在与走过身边的人相比较中寻找着自信,调整着自己的服装策略、衣橱鞋柜,算计着钱包的分配。无论她怎么宣言“女权”啊、敢于素面朝天啊,或者活得如何“另类”而不媚俗,内心深处的她决不情愿在别人的眼睛里是一堆蓬头垢面的“行为艺术品”。敢于和男人在智慧上较量,在战场、商场里打拼的现代“女中豪杰”,也还是既食人间烟火又欲红尘漫步的。

    我的一位女朋友可以说是这样的成功女侠。她人到中年,事业成功,家庭经济稳定,自以为是五彩缤纷地活着。有一天,听了一位从美国回来的“色彩专家”讲课,突然悲哀地对我感叹:“穿错了半生!”她在青春期的时候,正是中国大地上崇尚“革命”砸烂一切,反修防修狂热折腾的日子,她自然也逃不过这场瘟疫的感染,青春年华却发疯似的排斥美丽的色彩,清教徒一样刻薄自己与别人,认为只有黄军装、蓝列宁装才是最美的。那时候她的照片,清汤挂面似的发式,凛然正色看着有股杀气。后来上山下乡的浪潮又卷着她们到了北方的一个山沟,远离城市与本来就匮乏的物质文明,刷牙在当地农民眼睛里都是一种败家子行为,勉强能混饱肚子,她全然忘记了生活里的穿出“色彩”和春夏秋冬的颜色,她夏天从来不穿裙子,一块香皂用了半年(其中还包括让房东的女儿使用过),所有最廉价的化妆品都没用过。好像花朵还没有绽放就被季节的风摧残枯萎了,赶上了改革开放的好日子,她已经从一个匆忙考大学的老姑娘变成了又匆忙找对象结婚过日子的主妇。被压抑了多年而素面朝天的女人,报复似的“穿”金戴银,在服装潮流中力求美轮美奂,寻找失去的青春。她乐于接受一切时尚,追求高品质的生活,学交际舞、整容、文眼线、修眉毛、定期到美容院去。在观念上她在同龄人当中算是“前卫”的,如果说美丽是天下最大的陷阱,那么女人是甘心往陷阱里跳的勇士。

    原以为,所有的女人都是凭着她们的聪明才智来穿衣服的,其实错了。她洒向衣橱都是爱,曾经充满了自信,自我感觉良好了好大一阵子,再仔细打量周围的同胞,美女如云,打扮得很得体舒服,于是,她又陷入迷惘了。

    除了婚姻爱情,女人一生的焦虑中,似乎穿得烦恼占很大的空间。女人老觉得自己少了件衣服。哪怕她有满柜子的时装与皮鞋。她在穿”方面花钱再翻番,却终究挡不住被人评说好像“感觉不对”,她自以为更新发展的所有衣饰,在各种场合都没有预先想象得那样惊人跃然纸上之效果。

    仔细听了年纪轻轻的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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