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迪斯尼到悉尼歌剧院:领馆奔驰的年代(1)(第1/3页)
我是在1984年9月到达美国的。虽然来这里只需一次飞机的航程,但它和我的祖国之间,却仿佛相隔百万英里。当时的美国总统是罗纳德·里根。在此之前,他曾经誓言要摧毁以苏联为首的共产主义“邪恶帝国”。美国政府在扩展本国军力的同时,也在大力资助亚、非、欧各洲许多国家的**团体,冷战局面有向热战转化的趋势。
这一年,也是一种名为“快克可卡因”的新型毒品开始肆虐美国的一年。随着这种新的瘟疫从洛杉矶向美国各地蔓延,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沾染上毒瘾,导致美国连续六年出现大量无家可归、暴力、抢劫、谋杀等社会问题。范妮莎·威廉姆斯虽然摘取了这一年度“美国小姐”的桂冠,却因《阁楼》杂志刊出她以前的裸照而不得不放弃这个称号。人们此时又重温起乔治·奥威尔创作于1948年的一部名为《一九八四年》的小说。这部小说以悲观主义的笔调,描绘了未来的世界。书中描绘的处于极权主义统治下的人类社会及这一社会中人们的内心状态,重新成为美国人辩论的话题。
这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是全新的经历。我来自北京郊区,有着作为普通中国人的民族自豪感,同时也支持中国政府当时奉行的政策。我在军人家庭中长大,父亲、二哥、姐姐都曾在军中服役。我来美国,也得益于政府支持的一个学生交流项目。我的忠诚自然属于我的国家。与此同时,如何认识美国,认识这个正在辩论着民主、社会组织等深刻话题的国家,对我来说,确实是一项挑战。除此以外,美国又是一个被犯罪、暴力、吸毒等社会问题困扰的国家。中国政府当初意识到,我们这些学生赴美后可能会遇到一些让我们困惑的东西,所以在决定是否派我们赴美的问题上,态度也是有所反复的。负责项目的官员一方面觉得,对中国年轻人来说,那确实是一个难得的学习与交流机会。另一方面,他们又不免担心,怕我们万一“学坏”,也怕我们万一学成后会留在美国,而不是用我们学到的本领效力于祖国。
就我本人直接接触到的美国而言,所见所闻确实让我感到惊异。因为是迪斯尼公司提供赞助,我们这些学生都是坐商务舱来美国的。对我来说,舱位等次没有任何区别。因为赴美以前,我还从来没有坐过飞机。旅行过程中,我只是在内心里感叹人类这项发明竟然能飞得如此高,如此快,简直令人瞠目结舌。不过,这还只是一连串令我惊奇之事的开始。
在飞机上,坐我旁边的是来自北京外国语学院的何小叶。在此之前,我们虽见过一两面,但从没有说过话。以我给人的第一印象来说,我想她可能从来都没有注意过我。飞机上坐在一起了,我们就有机会用英语交谈。小叶很善谈,人长得漂亮,也很大方。她的英语口语很流利。小叶可能没想到,我这个相貌平平的北大学生也能讲一口流利的美国英语。她告诉我,她的父母亲都是音乐工作者,父亲拉小提琴,曾担任过作曲和指挥,母亲是拉大提琴的。我告诉她,我也曾经学过小提琴,还喜欢弹吉他、唱歌。我想,小叶当时肯定没觉得我真会唱歌。
也是在这个时候,我生平第一次尝到了奶酪和橄榄。以前只是在文学作品中经常读到,知道它是西方人的日常食品。我一直还以为,奶酪的味道会像奶糖,橄榄是一种类似
(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