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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远郊到北大:自行车的年代(1)(第2/2页)
    有一种强烈的愿望,那就是要证明,我们同部队大院以及社会其他孩子们一样优秀。从某方面来说,我们的成长由于家庭曾有这样的经历而因祸得福。它不仅让我有了异乎寻常的进取心,也使我形成了比较独立、好强的性格。因为我知道,我不需要依靠家庭地位或父辈的社会关系来实现自己的目标,也不用去巴结他人或讨好领导。我不必在意他人如何看待自己为达到目标而作的努力,因为我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获得成功。为了让父母感到骄傲,我不管做什么,都力求做到最好,无论付出多大代价,都在所不惜。

    对于一个生长在偏僻角落的孩子来说,这种人生态度让我获益匪浅。生活在南口小镇就像生活在偏远的乡下,镇上只有两万多居民,几乎没有为孩子们组织的活动。我和伙伴们只能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想方设法来消磨时光。因为没有大城市的孩子那么好的条件,我很早就养成了遇事靠自己解决的习惯。高考复习那一年,我慕名而去、紧相追随的英语老师调到北京市区,我这个准备报考英语专业的重点中学学生在高考前最关键的六个月里,竟然没有了英语老师。无奈之际,我只好跟定电视讲座,学习英语。

    我各科成绩一直全优,在体育和各种课外活动方面兴趣十分广泛,所以在学校很有人缘。广泛的兴趣爱好让我和每个人都有共同语言,也因此和班里所有同学成了朋友。后来读过的不少书上说,如果你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一般说来,你比较容易跟从他人。因为你的哥哥姐姐会为你做很多事,你的利益也有他们来替你维护。世界上许多出色的领导者都是家中的长子或长女。以这种观点来看,作为家中最小的孩子,我的确很依赖我的哥哥姐姐。不过,在学校以及在朋友们中间,我倒一直是个“孩子头”。

    小学和中学,我一直是班干部。每次踢足球的时候,总是我来挑选我们这边的队员。午休时排队回家的路上,我总会想出一些好玩的事情让大家做,快快乐乐地享用这二十分钟。比方说,让两名同学出列赛跑,看谁最先摸到远处的电线杆。每次快要散队的时候,我都会带领大家齐唱《大刀进行曲》。唱到最后,齐声喊完一个“杀”字,自动解散,各回各家。

    我们班十五个男生中,有十三个住得都很近。每天午饭后,十二个同学都会来找我,一起去上学。有一天,他们过来的时候,我正在理发。那一次,我剃了个光头。之后,我提议大家都来个光头。他们倒也利索,莫不当下响应。我们这十三个“光头和尚”出现在学校时,吸引了所有目光。不用说,我们的样子让老师大为恼火。

    虽说我在同龄人里是个“头儿”,在陌生人面前,我却十分腼腆。我比较喜欢曲艺表演,说过相声、山东快书和快板书。我也很喜欢给朋友们讲笑话。我大哥经常说:“周华应该找马季学相声去!”但我却不愿意在陌生人面前表演。父亲对我这方面的天分十分骄傲,每次家里来了客人或出门串亲戚,总要让我表演。而我总是因为紧张而迟迟不肯出演。每次犹豫到最后,他都要冲我发脾气。虽然每次我都演了,但每次都是很不情愿。

    部队大院里,邻里之间关系都很好,春节时候会互相拜年。每次只要有人敲门,我和大哥都会躲到里屋去。因为我们不好意思和街坊邻居寒暄。这时候,我二哥就会很大方地招呼客人,闲话家常。我不习惯和陌生人说话,所以给许多人的第一印象应该是很腼腆。

    父母平时在家机会很少,老保姆总是鼓励我们多到外面去玩。我一放学,便会加入到各种玩耍当中,从摔跤、爬山到打乒乓球、踢足球,都不放过。我可着劲儿地疯玩,全然不去在意每天的挂彩。那时,我每天回家,不是膝盖摔伤,就是胳膊划破。就是这样,童年时代在我的记忆里,充满着快乐与自由。

    小时候,我好奇心很强,尤其喜欢冒险。有一回,我忽然对邻居家的缝纫机感起兴趣来,便把食指放到钢针下面。这一突发奇想让我付出了“血的代价”。因为喜欢玩锤子、钉子一类的东西,老保姆总要为我担惊受怕。每一次我玩剪子,她就会冲我喊:“小华,你要是不把剪子给我,我就要把你的耳朵剪掉!”有一次我心想:“为什么不自己剪呢?”于是,真在耳朵上剪了一刀。你没准儿还以为,这是梵·高艺术天分的早期征兆吧?可当我在镜子里看到满脸是血时,吓得大哭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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