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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2 章 嫡母、生母、继母(第2/4页)
    不会弄出孩子来,随他去吧。”

    与之相反,女同性恋会受到比现代社会更严苛的阻止。

    江洛接受了很多此时代社会的规则,但还是接受不了这种现象。

    性取向是个人自由,但睡完男人再睡女人的男人太恶心了。

    谁知道有多少女性因为她们丈夫肮脏的性生活染上了妇科病甚至性病,以至于慢性死亡

    黛玉才七岁,离成婚至少还有十年,按江洛的想法是至少十三年

    她会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还是未知数。

    但已知将来会和很多男人混在一起的贾宝玉,绝对不行。

    “以荣和以熙能留下来,我也高兴,”她说,“不瞒嫂子,林家到底没人和黛玉作伴,我正担心荣国公夫人总用这话把她接去住。他家有个衔玉而生的贾宝玉,是黛玉的亲表兄。那孩子在姐妹情分上虽然极好,却有一个毛病儿爱吃人嘴上的胭脂。”

    “吃人嘴上的胭脂”谢丹晴不禁打断她的话,“那不就是”

    “可不就是和人亲嘴儿。”江洛叹气。

    谢丹晴只知道宁国府的贾珍和荣国府的贾赦好色,荣国府的两位太太尤其是邢氏夫人行事真不算大方合宜,还有他家旁支子弟做的事不甚堪说,有关贾宝玉的这些话,还真是第一次听见。

    她忍住心中很多疑问,且听江洛继续说。

    江洛道“虽说他并不敢吃到姊妹嘴上,但也不知他这毛病什么时候能改。他明年都九岁了,似乎还住在内宅里。现在还能说是小孩子不懂事,再过二三年,我可不敢让女孩子和他在一处。有以荣和以熙在,我正有了借口不叫黛玉去,省了多少事。可是嫂子”

    “你说。”谢丹晴温柔看着她。

    江洛却站起身,示意服侍的人且都出去,挽起谢丹晴回到卧房,亲手关上门,才说“可是嫂子上次还说,贾淑人若不为旁人的孩子伤了身子,至少能多陪女儿年,所以我不信嫂子是真的不想带女儿在一处。以熙可才四岁嫂子真能舍得她”

    谢丹晴眨了眨眼睛,无奈笑道“好妹妹,你心里知道就罢了,何必问得这般清楚。”

    “我是不想让嫂子将来后悔。”江洛坚持说,“孩子能和父母亲近就那么几年,错过了就是真的错过了。”

    比如她的上辈子。

    她父亲忙于事业,母亲同样。身为两个工作狂的孩子,她从小一年里能和父母一起吃饭的次数屈指可数。后来他们和平离婚,又各自再婚,谁都没在金钱上亏待过她,

    但她早就和他们亲近不起来了。

    她不知道她出车祸死亡后,他们会不会伤心,有没有后悔。但她自己每次想回现代,从不是因为思念他们。

    孩子长大了会离开父母,并不是父母从小就远离孩子的理由啊。

    江洛不认为嫂子对自己的孩子和她的父母对她一样,生下来完成了“任务”,其余只要给够吃穿让她读书,就觉得自己是完美父母了。

    她决定最后努力一句“嫂子便虑到将来婚事,也不必这么早留下孩子呀。先带在身边,过了十岁再送回来也不晚。大哥便再到偏远处去立功,总会有回京述职的时候,孩子们再过来就是。便是到时候大哥嫂子不便,只要一封信来,我定派人去接。”

    嫂子若仍然坚持,她便不再劝。总归她有信心,以荣和以熙在林家不会和黛玉在贾家一样受那么多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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