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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初夏(第3/4页)
    黑脸悍妇也不得不拎着肉灰溜溜而走,不过她也不罢休,非要了块骨头回去炖汤喝。

    忙活着生意,张屠户也没管他。

    市集上的热闹只是冰山一角,偌大的顺天府,早在去年开始,就大规模地售卖猪崽,从而对乡村的猪种进行优良改造。

    而这猪,自然是约克大白猪和本土黑猪的杂交而成的新品种。

    说是白,只是相较于以往的黑猪而言罢了。

    综合了黑猪和白猪的特点,这新型白猪耐活,不易生病,同时又出拦快,显而易见的受到所有人的喜欢。

    不过要说是缺点,也是有的,那就是挑食了些。

    即与普通的黑猪不同,它不爱吃人的排泄物,而是钟意吃草料,以及小麦麸等。

    对于农夫们来说,却是不大不小的缺点,但在朱谊汐看来,这确实优点了。

    实话实说,排泄物没有营养,这也就造就了土猪养一年到头,七八十斤都是等闲的原因。

    这也是为啥普通人吃猪肉,而贵人们则吃鸡鸭鱼肉,牛羊。

    朱谊汐从玉泉山而出,看着这汐排排的猪圈,不下百头猪,着实感到高兴。

    猪的发情期很早,七八个月就能生育了,与本土的优良黑猪杂交,仅仅是两年工夫就得到了优良品种。

    初看来,这白猪与约克猪相比,不及其白,反而多为粉白,以及黄白色,更显得自然一些。

    “陛下,顺天府大小二十八个皇庄,都在培育这白猪,多得三五百头,少的百来头。”

    内务府大臣段梦书急皇帝之所急,见皇帝未言语,但他还是强行忍着臭味介绍起来:

    “从去年开始,就陆续变卖猪崽入民间,同时大量的肉猪也卖出,吃上白猪肉的不在少数。”

    朱谊汐点头,对于内务府的成绩表示认可。

    “白猪半年即成,最次也能是一百三四十斤,而喂的好饲料,两三百斤也是等闲。”

    段梦书继续说着昨晚背的词,游刃有余:“皇庄中大家伙都喜欢养白猪,相较于黑猪,这家伙比较温顺。”

    本土黑猪的优点众多,但有一项鲜明的特征,那里是野性强。

    因为它根本就是野猪驯化而来,鼻子长,只要在野外流浪个几个月,就能变成真正的野猪,大獠牙分分钟就能长出来。

    所以在古时候,茅房经常跟猪圈在一起,有时候黑猪性起来,直接在你上厕所的时候啃下半边屁股。

    肥头大耳的白猪相较于就比较温顺了,看上去憨厚老实的。

    朱谊汐不置可否。

    但凡是猪,哪有几个温顺?

    只不过是外表欺骗而已。

    不过对于白猪的本土化育种普及,朱谊汐是高兴的。

    就像他一直以来秉持的那样,持续不断的活跃乡村经济,从而维持住脆弱的小农经济。

    在没有工业化和肥料的时代,小农经济是不可避免的,也无法替代的,如此就只能强化。

    而猪种的优化,正是其中重要一环。

    吃完这几十年来他一直是养尊处优,但对于农村的关注不减反增。

    他深刻的明白,鸡,鸭这种只能改善伙食,而大型牲畜,牛生产太难,只有猪最为合适。

    生个十几胎都是正常。

    猪体型大,产肉快,可以极大的改善农民的困境,甚至促进肉类在乡村的普及。

    多养一头猪,或许能救一个普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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