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当取则取,该舍则舍当仁不让(1)(第2/2页)
不择手段地收积了许多钱财。而且,还在外放债,收取高利也不择手段。如不加管束,怕是会愈演愈烈啊!”
送走了友人,顾恺之叫来了儿子顾绰。叫顾绰把装满了债券的箱子打开。他仔细看了看,没有假。直起腰来,突然大声呼唤道:“侍从过来!”
几个侍从跑了过来。
侍从将一箱子债券抬到院子中,点起了一堆火,然后忽地一下,将全部债券投入火中。
转过身来,顾恺之又对侍从说:“传言乡里.有借顾绰债的,一笔勾销,不用还了!’’远近乡里,那些借债的、没借债的,听到这个消息,无不赞扬顾恺之严于律己,严于教子,清廉公正的品格。
有道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通过自己的智慧和能力挣来的财富,是一个人的光荣,如果利用权力贪污受贿得来的财富那就触犯了刑律,顾恺之的儿子顾绰通过放高利贷的办法去获取财富,是不仁不义的行为。坐拥不义财,离灾祸已经不远。顾恺之毕竟是饱经风霜,深明世故,他设计烧毁了儿子的债券,表面看令儿子失去了一些财产,但从长远看,是切断了儿子生命中的路,患,实乃明智之举。
与之异曲同工的是陶朱公范蠡三至千金而散的故事。
范蠡辅佐勾践灭吴之后,深明“狡兔死,走狗烹”之理,携西施泛舟西湖,辗转到东海之滨隐居,颇有积蓄,后浮海至齐。到齐国后,他变易姓名,自号“鸱夷子皮”,在海边结庐而居。他和妻子西施以及儿子们“苦身戮力,,地“耕于海畔”,开垦荒地,种粮食、种蔬菜,兼营副业,养猪、养羊、养鸡,农闲时也做生意。由于他治家有方,又善于经营,不几年就成了当地的大富翁。又由于他怜贫恤苦,仗义疏财,所以名气越来越大。不久,齐王听说他是个贤人,就把他请进都城临淄,拜他做了相国。范蠡在相国的位置上待了两三年,感叹地说:“居家则拥有千金之产,居官则达到卿相之位,对于一个白手起家的老百姓来说,这已是到了极点了。长久地处在尊贵的位置上,只怕不是吉祥的征兆啊。”于是将相印归还给了齐王,把钱财分给了知交好友以及在海边垦荒时的那些老乡们,自己则带着妻儿,一身布衣,悄悄地离开临淄,向西而去,又在陶地隐居下来。陶地东邻齐、鲁,西接秦、郑,北通晋、燕,南连楚、越,居于“天下之中”,是个理想的经商之处。范蠡根据时节、气候、民情、风俗等,转运货物,“人弃我取,人取我与”,顺其自然,待时而动。过不多久,又成了大富翁。19年之中三致千金。自称“陶朱公”。渐渐地,陶朱公之富,名扬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