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修辞立其诚”:礼的正当性问题(2)(第1/3页)
虽然想必荀子很乐于接受其上述论说的效果,但给人一种在谈论礼之起源的阅读印象,却可能是他始料未及的。考虑到古人特有的思维方式,并更多地参照苟书,对他的以上论说,更贴切的理解可能是,礼和政治共同体的产生乃是“势之当然”,有不得不然的缘由,或者说有其必然性。于此,章学诚对“道之大原出於天”的理解很有启发性:
道之大原出於天,天固谆谆然命之乎?日:天地之前,则吾不得而知也。天地生人,斯有道矣,而未形也。三人居室,而道形矣,犹未著也。人有什伍而至百千,一室所不能容,部别班分,而道著矣。仁义忠孝之名,刑政礼乐之制,皆其不得已而后起者也。
人生有道,人不自知;三人居室,则必朝暮启闭其门户,饔飧取给於樵汲,既非一身,则必有分任者矣。或各司其事,或番易其班,所谓不得不然之势也,而均平秩序之义出矣。又恐交委而互争焉,则必推年之长者持其平,亦不得不然之势也,而长幼尊卑之别形矣。至於什伍千百,部别班分,亦必各长其什伍,而积至於千百,则人众而赖於干济,必推才之杰者理其繁,势纷而须於率俾,必推德之懋者司其化,是亦不得不然之势也;而作君作师,画野分州,井田封建学校之意著矣。故道者,非圣人智力之所能为,皆其事势自然,渐形渐著,不得已而出之,故曰天地。这里,“天”并非存在之“天”,而有“天然”(自然)之意,与人为相对,也区别于“偶然”。故所谓“道之大原出於天”,是就其自然且必然地体现于人类生活中而论,表明“道”不仅不出自人的构想,也为人的智力所不及,是“非如此不可”。由此看,章氏所说的“道”或“势之自然”隐有“规律”的意味,是内在于人类生活之中的必然性。虽然有人始有“道”,但由于人们必然且不自觉地依照“道”展开生活方式,因此,它看起来好像是一种先于人的、与天地同久的存在。从事实的层面看,这固然是一种错觉,不过,鉴于“道”的必然性和非人为的特点,说它“出于天”也未尝不可。所以,古人以“天”言“道”,并不必然有神秘的或形而上的意味,只不过表示“道”为不得不然之“势”。这样一种平实的理解是很理性的。荀子没有使用类似的说法,也更不可能讲“道之大原出於天”,但其论说思路与此非常相似:
……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日:分。分何以能行?曰:义。故义以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故宫室可得而居也。……故人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离,离则弱,弱则不能胜物……显然,此处与前面引用过的荀子说明政治共同体和礼之“起源”的几处论说的致思理路是一致的。考察这段引文,若抛开“起源”之类的诠释,就可以看到,荀子实际上以“群”、“礼义”为人类生活之“不得不然”。这一视角,在前引《礼论》首段及以下的论说中表现得更为直接:
夫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是人情之所同欲也。然则从人之欲,则势不能容,物不能赡也。故先王案为之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贵贱之等,长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宜,然后使谷禄多少厚薄之称,是夫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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