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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科举:功过是非比肩今日高考(1)(第2/3页)
    制度”;对政府官员进行监督的“监察院、御史台”制度也已实行。上至宰相,下至县令的各级政府官员大多数是直接由普通官员、百姓考试、选举产生的,并直接受人民和朝廷监督。此时三撤销了封建社会特色的终身式、世袭制,这与当时的西方希腊式的封建贵族政治和奴隶制度有着根本性的区别。

    这砦民主特征比西方18世纪后才有的普选制度,及到了二次世界大战后60、70年代才有的监察制度,进步了十多个世纪。

    渊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的中国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的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堆本制度。史书记载,从隋朝大业元年(605)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_卜一年(1905)正式废除,整整绵延存在了1300周年。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读书、考试、做官几乎是读书人的唯一出路,在泱泱1300年的科举考试中,曾产生出700多名状元、近ll万名进士、数百万名举人。

    581年,隋文帝统一中国后,废止九品中正制,将选官的权力收归中央。隋炀帝即位后,大业元年(605)始设进士科,宣告了与旧的以门第为主要依据的选官体制的决裂及新的以进士科为代表的科举制的诞生。

    唐承隋制,推行以进士科为主要取士科目的科举制度。在科目的设置、类别的划分、科试的内容、科场规章等方面更加详备,更加完善,并逐渐制度化。

    宋代科举沿唐之制又有所变革。扩大取士名额,提高及第后的待遇,采取了锁院、别头试、弥封、誊录、三级评定等一系列措施,确立了乡试、会试、殿试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严格和完善科举制度,形成进士科的空前繁荣。

    明代仅设进士一科取士,八股文为各级考试的重要文体,科举地位较以前更为提高。清代科举基本承袭明制,而更为繁密周详,发展成一种极为规范而又严密的制度体系。

    科举考试程序大体分为地方考试和京师考试。唐及五代称“解试”和“省试”;宋太祖开宝六年(973)创立殿试,遂成“解试”、“省试”和“殿试”三级考试制,并为后代所沿袭。元明清各朝,改称为“乡试”、“会试”和“殿试”。“乡试”及第可否任官,各代规定不一,但“殿试”及第后,先取得出身资格,后即量能授职。

    一千三百年前的隋唐时代,是中国文明的另一个鼎盛时期,当时的文人士大夫已是社会栋梁,他们仅评言论批评就能够监督和左右社会权力中心。著名文豪柳宗元著作《封建论》,抨击时政“用人唯亲”而不是“用人唯才”,随即形成广泛的社会舆论,奠定了科举制度的基础。唐代末年,即公元10世纪初,中国开始推行的科举制度,当时百分之二十的官职已是通过科举考试选拔的提升。此后这一制度历代沿革成为中国文明的一部分。到了宋代,一半以上的政府官职已是由科举制度选拔,以后的元、明、清历代,科举制度基本成为社会进取的主要渠道。

    在中国历史上,夏、商、周采用的是“分封制”和“世卿世禄制”,均为血缘世袭关系,难以得其优秀人才,其结果是“龙生龙,凤生凤”。汉朝的“察举”和“征辟”制替代了世袭制,由州、郡地方长官向朝廷举荐人才,经朝廷考察后授其官位,或由皇帝特诏选任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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