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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明的一一聪明的父母(1)(第1/2页)
    俞平伯

    这是一个讲演的题目,去年在师大附中讲的。曾写出一段,再一看,满不是这么回事,就此丢开。这次所写仍不惬意,写写耳。除掉主要的论旨以外,与当时口说完全是两件事,这是自然的。

    照例的引子,在第一次原稿上写着有的,现在只删剩一句:题目上只说父母如何,自己有了孩子,以父亲的资格说话也。卫道君子见谅呢,虽未必,总之妥当一点。

    略释本题,对于子女,懂得怎样负必须负的责任的父母是谓贤明,不想负不必负的责任的是谓聪明,是一是二,善读者固一目了然矣,却照例“下回分解”。

    先想一个问题,亲之于子(指未成年的子女)子之于亲,其关系是相同与否?至少有点儿不同的,可比作上下文,上文有决定下文的相当能力,下文则呼应上文而已。在此沿用旧称,尽亲之道是上文,日慈;尽子之道是下文,日孝。

    慈是无条件的,全体的,强迫性的。何以故?第一,自己的事,只有自己负责才合式,是生理的冲动,环境的包围,是自由的意志,暂且都不管。总之,要想,你们若不负责,那么,负责的是已死的祖宗呢,未生的儿女呢,作证婚介绍的某博士某先生呢,拉皮条牵线的张家婶李家姆呢?我都想不通。第二,有负全责的必要与可能,我也想不出有什么担负不了的。决定人的一生,不外先天的遗传,后天的教育。遗传固然未必尽是父母的责任,却不会是父母以外的人的。教育之权半操诸师友,半属诸家庭,而选择师友的机会最初仍由父母主之。即教育以外的环境,他们亦未始没有选择的机会。第三,慈是一种公德,不但须对自己,自己的子女负责,还得对社会负责。留下一个不尴不尬的人在世上鬼混,其影响未必小于在马路上啐一口痰,或者“君子自重”的畸角上去小便。有秩序的社会应当强迫父母们严守这不可不守,对于种族生存有重大意义的公德。

    这么看来,慈是很严肃的,决非随随便便溺爱之谓,而咱们这儿自来只教孝不教慈,只说父可以不慈,子不可以不孝,却没有人懂得即使子不孝,父也不可不慈的道理;只说不孝而后不慈,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却不知不慈然后不孝,天下更无不是的儿女,这不但是偏枯,而且是错误,不但是错误,而且是颠倒。

    孝是不容易讲的,说得不巧,有被看作洪水猛兽的危险。孝与慈对照,孝是显明地不含社会的强迫性。举个老例,瞽瞍杀人,舜窃负而逃,弃天下如敝屣,孝之至矣;皋陶即使会罗织,决不能证舜有教唆的嫌疑。瞽瞍这个老头儿,无论成才不成才,总应当由更老的他老子娘去负责,舜即使圣得可以,孝得可观,也恕不再来负教育瞽瞍的责任,他并没有这可能。商均倒是他该管的。依区区之见,舜家庭间的纠纷,不在乎父母弟弟的捣乱,却是儿子不挣气,以致锦绣江山,丈人传给他的,被仇人儿子生生抢走了,于舜可谓白璧微瑕。他也是只懂得孝不懂得慈的,和咱们一样。

    社会的关系既如此,就孝的本身说,也不是无条件的,这似乎有点重要。我一向有个偏见,以为一切感情都是后天的,压根儿没有先天的感情。有一文叫做感情生于后天论,老想做,老做不成,这儿所谈便是一例。普通所谓孝的根据,就是父母儿女之间有所谓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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