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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线开启的N-3年前(第2/3页)
    了,那我就是罪人。

    虽然组织本身就不是什么正义组织,孕育着恶意,我不过就是外在的,让世人知晓的,恶意的载体。

    像这具躯壳,就是我灵魂的载体。

    我是开创者,是先驱。

    我将以身殉道,从此世人皆知,我来过。

    我在剑桥和东大化名长川绪枫,外貌嘛,自然也是易容的,不然我怎么敢和i6玩

    毕竟我说过,我怕死,很怕。

    但我在科研时,还是习惯别人叫我奥基斯特,亲密一点叫艾迪也行,因为我习惯了,在国时,大家都这么叫。

    我养母除外。

    她总叫我宝贝儿。

    说远了。

    或者很多年后,教科书里会有这么一段“艾迪奥基斯特或者是长川绪枫,第一代人工智能的制造者,被称为人工智能之父。”

    也或者在各国公安或情报机构的档案室里面,也有这么一段记录“尊尼获加,二十世纪末二十一世纪初,世界上最大跨过犯罪集团著名研究人员,据不完全统计,他曾经残忍杀害了上千无辜的人。”

    我是狂热的信徒,对组织,对科研。

    我别无选择,又站在无数分岔口处,却最终选择了走上这一条路。

    我籍籍无名,却又被很多人忌惮。

    这令我愉悦,令我快乐,更令我疯狂。

    我早知道我不是正常人。

    世人忙忙碌碌,奔波在谋生的路上,埋首在浩瀚的书海里,没人知道身边的人在想什么,更不知道身边的究竟是人,还是披着人皮的疯子。

    就像东大的教授导师,我的师兄师姐,他们埋在那块无法解析的肉质上。

    他们不知道,我把他们的信仰看成和海底捞火锅店里大受欢迎的白花花的食物一样,除了大小以外,没什么差别。

    一颗小小的子弹,就能摧毁他们心上的神龛。

    我想我是真的疯了,前面三十五年,不过是一场大梦罢了。

    我早已腐朽为泥,却阴差阳错,聚成了人形,披着良善的皮,在光明中混了三十五年。

    我误以为我是良善本身,可琴酒揭开了我的皮。

    我不敢低头,不敢低头看我烂掉的身,和从未出现过的良善。

    在这不夜的国度中,我终究承认了我的恶。

    话题回到最开始,我说了,我养母送了我一架直升机作礼物。

    因为我成年了,礼物昂贵一点没什么。

    可是,我根本没能碰一下,我的礼物,我摸都没摸过,这叫什么礼物。

    她在电话里哈哈大笑“没关系,宝贝儿,我再送你一架。”

    我知道这不可能,能弄到一架黑鹰已经是动用了组织不知多少资源了。

    知道归知道,不高兴还是不高兴。

    我一不高兴就喜欢折腾琴酒,前两年我去了b国,只能退而求其次,折腾i6和朗姆。

    分隔线

    真的不要招惹一个控制欲很强的家伙。

    琴酒想。

    星野流司回国了,两年不见,他长高了不少,但还是和以前一样瘦。

    不知道朗姆怎么照顾他的。

    星野流司回安全屋的时机不巧,伏特加还没走,两个人面面相觑。

    假的。

    事实是,星野流司一进门就看见伏特加站在琴酒身边,端着和两年前一样的烟灰缸,恭恭敬敬,等琴酒把烟摁上去。

    是琴酒和星野流司对视了半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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