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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章(第3/3页)
    昏的时候才走。

    那个每个周末都会出现陪伴他的人,最爱在这时候拿着书,坐在院子里陪他从日落过渡到黑夜。

    童捡年上车之前,拨通了一串加密电话,“帮我查一下梧桐路19号,他的归属人。”

    童捡年按响门铃时,宋臻言正在摆弄晚饭。

    介于童捡年那次说他做的饭是开水冲白菜,这段时间他匀出了半小时来浏览各种菜单。

    所以今天的桌上,有些一道除开绿白,颜色鲜亮的菜西红柿炒蛋。

    宋臻言在十多种做法中,挑选了一种最为简单的,用水将西红柿煮熟,然后在混合到先前炒熟的鸡蛋中。

    做菜没有测评指标,所以宋臻言也无法判断这次实验是否合格。

    检验人迟迟没有回家,他也并未动筷。

    也并不是特意为谁做菜,只是觉得童捡年说得也并不是全无道理,自己做的菜的确寡淡无味。

    多学习一项技能,终归是好的。

    当然,更不是特意等谁吃饭,从小接受的良好教育告诉宋臻言,在家里还尚有另一位客人时,擅自先吃饭不是有涵养的行为。

    而且,这样的行为,并不会让童捡年产生“只有自己对他好”的偏执判断。

    所以在童捡年按响门铃时,他第一时间便去开了门。

    这已经距离他常规吃饭时间完了31分钟。他有些饿。

    “当当当当”

    门后出现的并不是童捡年,而是一束白色蔷薇花用牛皮纸颜色的纸皮包了起来,外面还有一层带白色波点的透明层,衬托起来,像是零零散散的小雪。

    中间是几朵蔷薇花,花瓣饱满,还挂着水珠,拥簇到一起的确简洁漂亮。

    西郊别墅的院子里,每年夏初都会开满这样的白色蔷薇。

    这种并不常见的花种骤然出现在宋臻言面前,并不明白意义为何。

    他猜测,童捡年可能知道了一些东西,或者,这是在试探。

    这束花在宋臻言眼前停留了三秒后,花被侧开,露出了那张眼睛弯弯的漂亮脸蛋。

    童捡年皮肤很白,在外边冻久了,高挺的鼻头都染上点浅浅的红,多了一点艳色。

    “宋叔叔,”童捡年甜甜唤着,把花往宋臻言面前凑,“送你的”

    他穿的是件白色短款羽绒服,衬着笑容,显得阳光又有少年气。

    带着花站在这里,像是与暗夜截然不用的存在。

    宋臻言恍然有种错觉,觉得自己并不该用过多的心思揣度一个还未变坏的小孩儿。

    送花的理由也可能是,单纯觉得它好看。

    宋臻言在犹豫时间告罄后选择接下了这束花。

    绑着花束的麻质细绳咯到手心,触感异样。

    他忽然发现在处理童捡年这个奇怪的研究对象上,他的自制力,一直有待加强。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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