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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一十九章 第二日——命案(第3/5页)
    我晚上就恭候老赵你的大驾了。”

    “哈哈,好说好说。”赵守卫拱了拱手,径直离去。

    旁边苗小乙咽了口口水,似乎已经想象到程煜烧的菜是如何滋味了,腆着脸说:“头儿晚上请老赵吃饭啊……”

    程煜情知这小子在想什么心思,板着脸点点头道:“嗯。”

    苗小乙本想程煜回答了就顺杆爬问问自己能不能一起去,结果程煜只说一个嗯字,他倒是没道理继续往下说了。

    就这么跟着程煜往回走,程煜笑了笑,扭脸说:“多两个人也热闹,秋风起正是蟹子肥的时候,你回头拎两串水蟹到我家去。”

    苗小乙顿时笑弯了眼角,手舞足蹈的答应下来。

    明朝的时候可不像现在,现在的螃蟹是好东西,但那个年代的螃蟹,属于上不了桌的玩意儿,甚至到快解放的时候,下江一带还有人会说出“穷的只好去吃河蟹混个饱”这种气死人不偿命的话。在明朝的时候也是如此,除了最底层的人,是不会有人吃螃蟹这种东西的。

    让苗小乙拎两串螃蟹,这就是对他最大的优待,两串螃蟹甭管大小,指定超不过十文钱,那都是乡里的孩子没事干下河自己摸来赚些零花钱的。

    可是走了没两步,苗小乙就意识到程煜话里有话,立刻说:“头儿,你说多两个人,你不会想把吴老二也喊过去啵?”

    程煜站定脚步,苗小乙和吴桐一直都有些不对付,虽然也谈不上有仇,但这俩人只要一有点什么事就必然会拌嘴,程煜的耳根子也真是有些烦了。

    “你不想他去啊?”

    苗小乙有心点头,但却瞄了瞄程煜的脸色,见程煜面无表情,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没敢表态。

    “不想他去也行诶,那晚上的酒钱你出。”

    苗小乙一听,赶忙把手摆的跟夏日的蒲扇一般。

    明朝基本上没有酒的管制,所以从宫廷到官酿,乃至士大夫阶层的自酿酒、普通市井所酿的私酒,比比皆是。但无论如何,酒比起菜来,都算是贵的,只有自家会酿酒的,才真的敢不把酒钱当回事。

    苗小乙家里可没有会酿酒的人,而吴桐家里,本身就是开酒肆的,祖传三代都会酿酒,以前老被人欺负,那些地面上的青皮无赖,往往喝了酒不但不给钱,还借酒撒疯的摔烂了酒器,直到吴桐当上了捕快之后,那些地痞再也不敢上门了,生意才真正的好了起来。可生意好了之后,由于吴家的酒酿的的确是好,本是小酒肆的酒,味道上却赶上了酒楼里的官酿,导致附近一个酒楼想要强买强卖收了吴家所有的酒,价格自然是不及吴家自卖的一半。这事儿,还是程煜去摆平的,酒楼毕竟官营,即便是县官去了也未必好使,但程煜在塔城地面上却是个掷地有声的主儿,对方也得抻量抻量。最终吴家的麻烦解除了,而程煜去他家买酒,吴家人也就再不肯收一个铜子儿。

    今晚人数不多不少,程煜和孙守义,加上赵守卫以及苗小乙,四个大男人怎么也得两三坛黄酒。程煜请赵守卫吃饭,这俩人也都算是有头有脸的,自然不能喝那种民间私酿的苦酒,那么这两三坛官酿的酒恐怕少不得要用上接近一两银子。

    苗小乙一个月的月俸才多少?也就一两银子,他哪喝得起这种酒?

    可吴桐就不同了,他家的酒堪比酒楼的官酿,自家酿的成本又低,而且程煜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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