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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八章 重返破羌县(第2/3页)
    别等级最高的官吏。

    东汉之制,采取的是郡县制。最高的行政区级便是郡级。

    所谓的州是监察机构,但是后来逐渐开始掌握军政大权,刺史成为显赫之职务,但是名义上来说并不能算是行政区级。

    一郡之郡守就如同国王,在郡中威权极大。

    而县令,就如同国中的诸侯一般,同样掌握实权,县内的军事和行政权都归于县令所有,各个司曹的属吏也由县令自行拔选。

    陆天有着北宫伯玉授予的破羌县县令一职,可以轻松接管整个破羌县的大小事务。

    只要凉州叛军势力不败,他这破羌县县令的职务就受到系统主脑的保护。

    县令府邸之中有庭院,庭院内有一处湖泊,修着古朴雅致的亭台,带着顶棚的游廊在湖边连着。

    庭院内不远处还有一处精舍,片片绿竹相连,日光之下,竹影婆娑交错,煞是风雅。

    陆天看见此情景,心中不由得默默感叹道,小小的一个县令,就有如此的府邸,不得不说奢华,

    不过想想也是正常,游戏内由于人口扩大了百倍,一个小县的县令就能够执掌百万人的生死,这也算不了什么了。

    府内的一处厅内,陆天高坐于首座之上。

    而在他的面前之处,此刻正站着两个人,一个身材高大,虎背熊腰,但是头发披散于脑袋后面,一看就是个羌人。

    一个则是脑后梳着锥髻,头上带着帻巾,皮肤白皙,气质平和温煦。

    此时两人都换上了县官的官服,显然此刻都是有职务在身了,不再是一介的白衣平民了。

    陆天则是坐在胡椅上看着两人,腰间配着破羌县县令的官印。

    这印不大,大概只有几寸长短,连着黑色的绶带。

    但是有了这官印,便可在系统允许的范围之内行使县令之职权,县令便是一县之长,名义上统辖县内一切,这权力,不可谓不大。

    这两人自然就是司马白和野立平了。

    他们两人已经被陆天分别任命为了破羌县的县丞和破羌县的县尉。

    这次陆天带着数百亲卫入驻破羌县的县城,自然是进入县衙,将原本的县内官职都给调换了一篇,

    一县内最高的官职,自然就是县令了,当然一个县内的管理很复杂,光是靠着县令一人就想要管理整个县的大小事务肯定是不可能的,不然要把县令给活活累死。

    而除了县令之外,汉廷还设置了几个辅佐县令办公治事的官职。

    其中最重要的佐官一共有两个,一个叫做县丞,一个叫做县尉。

    陆天之前获得过贼曹和亭长的官职,就是从早先的破羌县的县尉手中得到的。

    当然,后来北宫伯玉叛乱之后,原来的破羌县县尉也不傻,看见北宫伯玉的大军压境之下,自然就灰溜溜地跑了。

    陆天离开的日子里面,破羌县一直由县内的县丞代为管理。

    按照大汉龙廷的官职制度,本来县尉和县丞一职务是不能够直接由县令任命的,必须由大汉龙廷亲自批准才能够更换,这自然也是为了制衡县令的权力。

    县令只能够自行征辟任命属吏,却是不能够任命县丞和县尉这样的佐官。

    属吏是主官私人任命的下属,可以自行征辟或者罢免。

    佐官由朝廷亲自任命,是天子之臣,甚至在一些时候意见不同,可以跟主官发生矛盾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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