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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第3/4页)
    很轻地,与她捏了捏掌心。

    像是盖戳戳一样。

    归归泪水无声无息,吧嗒滚了下来。

    说不喜欢他,绝对是假的。

    龟龟这辈子也只喜欢了盛淅一个人而已,和喜欢的人握手,本来就是开心的。

    但余思归知道,她非走不可

    再不走就不体面了,思归想。

    还留在这里的话,思归就是不自量力的小丑,一个消费他人同情的家伙;她健全时都入不了少爷法眼,现在如果再要往上贴,只会像是个对盛淅有所图的、会被他们家里活活拆散的配角。

    阔太太们,他妈或者他七大姑八大姨茶余饭后聊起来思归这个人都觉得可怜,又可悲。

    而余思归在这世上,最不需要的就是同情。

    就让它成为这世上最普通的一段初恋吧。

    它就像所有的初恋一样,安静,持续了很久;喜欢的人不必说,被喜欢的那个人也不必知道。

    最好就是盛大少爷一无所知,他不必晓得他同桌归老师曾经喜欢过他,期待过他说晚安;也不必知道归老师曾在这年深陷泥泞,在无数个红灯亮起、妈妈醒转的夜晚哭泣,她在十七岁这年有过垂死的、近乎被摧毁的挣扎。

    他知道了会有负罪感。

    因为这是我愿意的,思归想,跟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是我愿意去喜欢的,也是我心甘情愿去跌得头破血流。

    所以对于「初恋」的权利与解释权,永远属于我。

    与他无关。

    余思归趴在卧室的窗边,等一阵风。

    「我曾以为他会敲响我的窗户。」

    思归咬着嘴唇,想起那个梦,泪水一点点滴在自己手背上。

    梦里我们都是小孩,两个孩子半夜翻过窗棂出逃,我们踩着凹凸不平的屋瓦,一路穿过深夜悠长的街,跑过海边那道松林。

    然后在礁石上手牵着手,等能燃尽大海的那场日出

    所以我去做那个坏人好了

    契机来的那天,有点让人始料未及,但却又在意料之中。

    四月下旬,第一中学办了二模考试。

    二模远不及一模正式,毕竟市里没钱也没闲工夫再搞一次大阅卷,但不代表这考试不重要。

    一模成绩叫「初具雏形」,二模成绩则能基本看到这次高考的最终结果,当然可能会有极个别发挥超常与失常的情况,但统计学角度上,大多数人没多大差别。

    那天余思归是被同桌揪进考场的。

    天昏昏沉沉,乌云密布,从清晨起校门口就堵着,潮潮闷闷的。

    她前一天晚上统共加起来才睡了三个小时,整个人蔫成一团,被拽着还要打俩哈欠,困得眼泪都出来了。

    “余思归你怎么这么困”

    盛大少爷离奇地问,“你昨晚没睡好么”

    思归打了个哈欠“失眠啦。”

    盛淅不疑有他,过了会儿却又怪道“我怎么在你身上闻到一股药味儿”

    “”

    思归一呆“诶”

    “不是身上,”同桌拧起眉头,“你头发里的。”

    归老师挠了挠后脑勺,刚要糊弄他两句,同桌却狐疑地眯起了眼睛。

    思归“”

    下一秒,同桌眼神一收,道“好好干吧。”

    九点多,窗外下起了小雨,灰蒙蒙的。

    雨点溅在窗上,监考老师在雨声里发下卷子,余思归接过来就做,却无论如何都无法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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