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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六章(第1/2页)
    久别重逢真的是一件十分难得的事情啊,就算动了那么一点点的手脚,必然也是无伤大雅的。

    ……

    “将军还是顾好眼前的事情为佳。”程念平道,他转头对宋子耀说:“这位便是虎骑军鼎鼎有名的领头虎罢。”

    “正是。”宋子耀不认得眼前的男人,虽说他刚刚替他们解了围,可是出于本心,他还是对此人有些防备。

    “不必多虑,”程念平仿佛看出了他的顾忌,笑道:“在下不过是过路客罢了,顺便是要提醒一下,刚刚过来时,听说宫里有位娘娘不见了,倒是一件奇事。”

    ……

    都是梦一般的回忆和经历啊——

    夜已经深沉,程念平坐在蒲团上,背靠着宋子耀的睡榻,在他如雷的鼾声中睡得竟然格外香甜。

    第二天清晨,宋子耀在宿醉中缓缓苏醒的时候,被眼前的事情惊呆了。

    不对,这样说不是很贴切,宋子耀怕是被饭香味儿给香醒的,头晚上装满了酒的肚皮现在空空如也,咕噜咕噜地叫着。

    “子耀兄---”程念平掀起屋门的帘子,从外边走了进来,身后跟着两个仆人,两个仆人麻利地支起桌子,摆好了早饭。

    “嗯---”宋子耀开启头部震动模式,冒出来今天的第一个问题:“我怎么在这里?”

    “你昨天在落竹酒栈喝多了,那老板与我是旧相识,便把你送到了我这里。”程念平温和地笑着,他穿着素净的淡灰色细麻布交领长褂,腰间并未束带,外边照例套着宽松的道袍一般的浅色开衫长袍,衣襟倒是点缀了些竹叶的绣纹,乌发用一根银色的发带随意地绑着,额前几缕碎发垂落下来,搭在眼角上。

    这样随随便便的穿着,一看就是居家的日常打扮。他拢了拢头发,一手轻轻地掀开砂锅的盖子放到一旁,然后拣起一只透亮的白色瓷碗,另一只手拿着木质的大勺,盛了一碗鲜香四溢的汤。

    “昨晚醉酒了,早上先尝一碗煮干丝吧,膳房里还煮着咸粥蒸了糯米排骨和莲蓬豆腐。”程念平说着,便端了木食盘,放上汤碗,一并端了过去。

    这煮干丝不愧是江南名菜,将这豆干劈成片再切成丝,其过程是极其考验人的耐心和细心的。俗话说那扬州人早晨皮包水,指的就是扬州人早上去茶楼喝一壶香茶,再吃上一碗煮干丝。《望江南》一词中写道:“扬州好,茶社客堪邀。加料千碧对细缕,熟铜烟袋卧长苗,烧酒水晶肴。”

    “给你添麻烦了---”宋子耀看着满面温和的程念平,闻着香气扑鼻的干丝汤,压下满腹的饥饿:“我有事在身,不能久留。”说着,他便从卧榻上起身,不想着宿醉酒未醒,不仅没站起来,反而头晕目眩差点摔倒在地。

    “诶,子耀兄---”程念平赶紧把食盘放到一旁,伸手搀住宋子耀:“什么事情这么着急,连口早饭也没工夫吃一口。”

    “本该昨日就去的,今天已经算是怠慢了---”宋子耀缓了缓神,急急忙忙开始穿衣服,一低头才瞧见自己那身邋里邋遢的衣服已经换成了干干净净的细麻布里衣。

    “子耀兄可还方便跟我说说要去拜访何人---”程念平一边示意仆人替他准备了一套新的短衣长袍,一边问道。程念平确实很早就得到宋子耀启程帝京的消息,但是要来帝京做什么,他是一直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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