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奥斯坦德公司与荷兰争茶叶贸易的时候,是阿姆斯特丹商会“力挽狂澜”,派出了直航船直接前往广东和福建,稳住了茶叶贸易。
所以阿姆斯特丹商会“自恃功高”,认为应该公司出钱,阿姆斯特丹商会出人,自行其事,只按照公司要求的茶叶数量运回即可,至于到底带了多少货,那是阿姆斯特丹商会的事,和公司总部无关。
很显然,这样会给阿姆斯特丹带来“小金库”。
本来这件事很好解决,十七人里除了阿姆斯特丹的八人外,第二多的是泽兰的四人。
只要把泽兰拉过来,有钱两家一起赚,保住十二人,为了制约阿姆斯特丹的第十七人也就没什么意义了。
然而泽兰也有自己的小九九,如果跟着阿姆斯特丹干,那肯定是阿姆斯特丹商会拿大,他们拿小。
若借着鹿特丹商会反对的机会,泽兰站到鹿特丹这一边,就可以迫使阿姆斯特丹达成阿一条船、泽一条船、其余省共分一条船、巴达维亚妥协一条。这比与阿姆斯特丹商会合作阿做大、泽做小要强得多。
这已经不再是百年前勠力同心、效率为先、通力合作、开拓时代的年轻小伙了。
而是一个快二百岁的耄耋老人,一个政治体活了二百年,不管在东方还是西方,都必然陷入内斗为先的时代。
历史上也的确如此,要不是七年战争荷兰中立、普鲁士的埃姆登王家广州中国亚洲公司在七年战争中被迫关闭、英法西在七年战争中在海上死命劫船贸易阻塞,导致荷兰吃了一波中立红利,就其债务问题而言,实际上七年战争再晚两三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就会破产崩盘。
现如今大顺开关导致的各国贸易量增加,荷兰东印度公司面临的竞争比历史上要大得多,内部的矛盾更是早就压不住了。
鹿特丹商会的要求便是本钱既然是公司出的,那么船上的货物、账本、资金流水等等,都必须要在公司内公开,不能像以前一样,你阿姆斯特丹商会拿了公司的钱去肥你们小团体。
其中,行贿必须“写借条”的规定,也是公司财务制度之一。普利普斯是阿姆斯特丹商会的人,在这个风口上,他想的很清楚。
自己违反财务制度去行贿,救了公司,大顺不会去管巴达维亚的事。
可救完之后,鹿特丹和泽兰会不会揪着他不放反正事情已经过去了,对华贸易保住了,那他就是一个可以被扔出去的替罪羊。
可自己如果不违反公司财务制度,不去行贿,真的导致对华贸易出了问题,他的前途也就没了,可能还要被质问“为什么当时不作出决断行贿”
派人回总部请示,一来一回,快一点两年,慢一点三年,根本不现实。
开拓时代,可以“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怎么效率怎么来。那时候的公司职员不会想这些勾心斗角的事。
可现在,时代变了,不再是那个不需要考虑内部勾心斗角的时代了。
将忧心的事和随船的第一商务代办大致一说,随船的第一商务代办笑着说道“委员先生,这是一件很容易解决的事。”
“六年前福尔德因号商船前往广东贸易,您是知道的,所有的水手和船长都会购买私货,回去售卖。当时茶叶在阿姆斯特丹的售价很高,船长手里的现金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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