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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第1/3页)
    这话,盛一南不是不懂。

    看来,她是颜狗的事实,藏不住了。

    孔芳华来京城,还带了很多特产,一些腌制的萝卜和晒的干菜。

    一开袋子,扑鼻而来的香味,令人垂涎欲滴。

    自家田里种的,跟市面上的蔬菜一比,高下明了。

    “放在干燥的地方。胃口不好时,可以炒些萝卜干吃,煲汤就放些干菜,汤汁会特别清甜鲜美,还解腻。”

    “有什么推荐的菜式?”

    说话跟开自来水的孔芳华,被问住了,涨红着脸解释,“盛地让我转告您的。”

    孔芳华不会做饭,很奇怪是吧?

    别说是乡下人怎么可能不会做饭,谁规定乡下人就一定要会做饭?

    因为这个原因,孔家特别担心孔芳华嫁不出去,匆匆将漂亮聪明外向的姑娘,嫁给了盛家有些木楞的老三。

    以至于后来,孔芳华一想起这个婚事,特别庆幸感谢。

    一年多前,盛家是村里村外,物质最穷的。

    可盛家人精神不穷。

    盛家男儿不像其他家的男人,随意打骂和看不起妻子。

    盛一南颔首,也没让孔芳华下不来台面。

    就在这时,盛地的电话打了过来。

    “到了,我那么大一个人怎么会被拐?很安全,好了,婆婆妈妈的也不知道像谁。”

    孔芳华嘴上这么说,心里却跟酿酒似的,又甜又醇,昔日的尖嗓门软下来。

    “小祖宗在我旁边,我问问……小祖宗,盛地说跟您讲几句话,可以吗?”

    盛一南接过手机。

    那边问了安。

    “你呢?”

    盛地去了一家酒店,想师从一位大厨。

    大厨的脾气很怪,一直都让他洗碗洗锅,打打下手。

    盛地不是家里的种田主力军,便将力气都使在厨房里。

    对这些粗活,一点也没觉得很辛苦。

    大厨不传道授业,他也不催。

    不是不急,急也没用。

    就好比炖汤,大城市很多店铺,为了提高效率,煲汤时开最大的火候,这样子炖出的汤,跟文火炖汤的味道,千差万别。

    味道和口感,差了太多层次。

    酒店因为有大厨坐镇,客流量很大。

    盛地每天要洗碗洗锅,洗得双手打颤。

    这模式持续了好几个月,才稍微变好。

    后厨还有其他厨师和打下手的副厨,都笑骂他傻子。

    “大厨恃才傲物,明显将他当奴才耍,都洗了几个月的碗了。”

    “换了我,早就走人了,随便去找个小店打工,月薪都有三千。”

    “农村人傻傻的,也不见大厨主动跟他说几句话。”

    盛地只当没听见,他还有二十几个锅,几百个碗没洗。

    等其他人都下班了,他还在洗碗洗洗锅。

    整个后厨都是水声。

    如果说盛地和这里的人有什么区别,那就是——

    这里很多厨师煮饭菜都是为了混薪资和养家糊口。

    盛地是为了学厨艺。

    小祖宗给了他一张卡,让他不要担心钱的事,只管用心学厨艺。

    起初,他还是有心理压力的,一个大男人竟然用长辈的钱,传出去都丢人。

    但妻子孔芳华说,有理想有追求的人,从不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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