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处死,我觉得有些扯淡。不是每个人都顽固不通,只对想告诉的人说出来,也未尝不可。
说完,我心情愉快的转身朝学院的方向走去。
时间还有点早,我准备在街上吃了晚饭再回学院。来了这么久,也没有犒劳犒劳自己口腹之欲,总觉得白白浪费穿越一次的超级大奖。
走了不知多长一段,周槐之的车也离开的很远了,我眼睛四处搜罗还没找到食店,有个丫鬟模样的女人贸贸然的走到我前面拦下,“小公子,我家郡主有请。”
郡主?
我脑袋里转了好一圈,“我不认识什么郡主!”
丫鬟脸一热,“郡主曾在街上救过小公子的,小公子难道不记得了?”
我恍然一想,原来是那个与楚缨旧情难却的红衣女子。
丫鬟带着我往回走,上了一家酒楼,离我下车的地方不远。再进到三楼靠窗的厢房,我便有些猜到谢锦为何请我来说话。
谢锦依旧一袭红衣,烈的似火。寒暄几句后,她也不避忌的直接问我楚缨如何。
楚缨自从将我送到韩夫子那里,便一直没见过人。听常怀宁他爹说,他要入仕了。
本来四年前,楚缨就中了榜眼,当时还没出榜,皇上只斟酌要下旨授何官职,谢锦南下战场节节失利,流言肆起,黄家和袁家(谢锦前闺蜜娘家、夫家)又两相闹起官司,牵扯到谢锦,更将话头指向伯爵府,伯爵府夫人要死要活的逼楚缨退了婚,楚缨一执拗,拒官罢仕去到洪老夫子身边伺候。
当时从常将军口中片面的了解楚缨后,我被他深深感动了一把。
拒官罢仕得多执爱才会做的选择?青梅竹马近二十年,这样的感情被强行分隔,委实让人觉得遗憾又无奈。
我对谢锦的印象不坏,甚至可以说很好。
第一次听到她,是从周槐之口里,是极尽的贬义,我初初觉得她是被家人宠得蠢了,但第二次在街上遇到,我却完全不是那样认为了。
人人都会犯年少无知的错,我也犯过,比如告发刚子哥、比如对任俊贤的故作冷漠……比如小时候处处与伯父伯母、叔叔婶婶们对着干,比如往死里揍堂哥、堂弟……所以他们都远离了我。
可是自从我重生之后,我从犯的那些错中一点点将自己升华了。所以那些人生坎坷,智者见智,仁者见仁。
还记得谢锦劝说常怀宁的话,我觉得她说的很好。而且她明明深深眷恋着楚缨,她却选择以这样异常安静的方式默默的关注,不打扰、不侵犯。
她比之太多太多的女人都要做得好。
“我很久没见过楚大哥了,上次去云麾将军府,常将军说他在殿上看见了楚缨,似乎做了御前官,饭席间更拿他与常怀宁狠狠做了个比较,嘿嘿……常怀宁气得吃了三大碗干饭。”
说着说着,我笑的渐渐失了仪态。
谢锦怔怔的看了我好一会儿,道:“祁门县山高皇帝远,没这里条条框框的束缚,你性子倒是跳脱的很。”
“不喜欢?”我挑眉道,
谢锦一愣,也仰头笑起来,“喜欢。”
笑一笑十年少,笑一笑关系好。
我与谢锦聊起了各自的家乡见闻,说到兴致的地方,她眼睛亮亮的,尤其是我上山捕鱼,上树掏鸟的桥段,一个字都不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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