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的楚霄霄第一次看到小廷琛露出异样的表情,这么平静的看书,原来是最后的告别。同样的,酸梅姐如同往常一样唤他早点睡,停留得有点久。
不咸不淡,一个看书,一个为其掌灯,这应该是一个走马灯。
许久,他淡淡的应道:“嗯。”
其实他的行李不多,几乎没行李,随时可以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酸梅姐没有多惊讶,“记得回来。”
这回答不仅楚霄霄不明白,小廷琛也不明所以,太深沉了,一切都是未知数,又如何敢轻易许诺?
“你姓顾。”酸梅姐理了理那些书,烛光下的她很慈祥。
他没有否认,“嗯。”
“我知道你不是因为那些话才走的。”
楚霄霄上下打量这个女人,察言观色的能力这么强,小廷琛没告诉她自己姓什么啊,她是怎么知道的?再看看那边的顾廷琛,低垂着眼帘。
“对不起。”
酸梅姐无奈的叹气,“出门右拐小树林。”
“谢谢。”顾廷琛回头看了她一眼,“你,不生气?”
“去吧去吧,记得回来,要活着哦。”
“嗯。”
顾廷琛重重点头,终于在这个夜晚离开甄香镇,只带了一把刀子。楚霄霄记得这把刀子,这是酸梅姐劈柴用的,就是一把不到二十厘米的小刀,临走时把这把刀送给了他,默默的看着远去的背影,一脸茫然。
如她所说,出门右拐小树林是一条大道,之前的路被树枝顾锁,根本发现不了这个小镇。他不会发现了,永远也不会发现酸梅姐看他的眼神,因为他没有回头。
人活着就是为了死去,在这过程中,需要不断进食,也就是食物。
只身带着一把刀出来的他依旧凶狠,至少我没见过那个小孩这么不留情!不是山贼,甚至只是一个农夫,距观察农夫只是靠近他,应该是看他身上是否有值钱之物。这是他看到的,小廷琛装睡趁他不备反击,要么不下手,下手就要他死透。
这是一把残败的匕首,同样也是一把带血的刀。
利器被制造出来是用来杀戮的,但不是凶器,可用来杀人,也可防身。而九岁的他把“防身”诠释得很好,只要有那么一点威胁,杀。
试想一下,如果他相信了农夫,可能下一个失踪儿童就是他。
楚霄霄敢确定,这个农夫身上至少有二十个洞,这是一把不是很长的刀留下的。做完这一切的他坐在尸体旁边,很累,很累,大概是心里的疲惫。
小小的他做这种事毫无违和感,休息对他来说只是一次重生。这是地处偏远的茅草屋,甚至不能确定农夫是否对他有害,惶恐的他要排除一切可能威胁自己生命的人和物,即使农夫不是劫财,这种动荡的时代,谁知道他会做出什么?
生存是没有对错的,史书是由胜利者书写的。
小廷琛平躺在地上,扒拉的麦秸粘在头上、脸上,凶器被丢到一旁。确定他死透了,才敢稍微卸下面具。
是的,面具,对于楚霄霄来说,这样的他更真实了。满目疮痍的尸身,安静祥和的小孩,像极了写实主义画作。能把一个画面记忆得如此深刻,究竟有多小心。
至今为止,自己没遇到过像他这样的生死考验,那怕一次也没有。我是幸运的,却是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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