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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不如留下来打怪(第1/2页)
    可乐的头发被兰兮取消了白色魔法,已从白色变回了黑色。也不全是黑的,有些亚麻的中度褐色之感。相比于纯白如仙的头发,更带了几分俗世的俏皮和可爱。

    是以狼妖沈浪竟看得呆了。

    可乐猛然看见一匹这么大的白狼,也吓了一跳,然后又眼睁睁地看着白狼变成了沈浪的样子。

    ——不管这男人有多俊逸潇洒,都有些接受无能。那怎么说都是一只哺乳类脊椎动物啊。

    但此时的沈浪也成了自己的奴仆,可乐不愿厚此薄彼,便也笑着道了一声:

    “早啊。”

    狼妖挠了一下头,有些郝然。

    兰兮又准备了一份早餐,让可乐和青华三子吃了。

    接下来,她们会离开。

    兰兮对可乐十分不舍,拉着她的手,真的希望可乐能留在这里。

    ——其实可乐本人又没什么事,她要留在兰花谷也是可以的。但,她不属于这个异世的任何地方,她现在唯一的目的就是多做好人好事,以便早日穿越回现实里。

    而只有走到别的地方去,她才可以获得更多的积分。

    拯救花妖一事,让可乐竟然积了20分。看来做好人好事比杀死妖王得分还要多。

    兰兮还送了一瓶这世间最正宗的“兰花清露”给可乐,据说可以让人的法力更上一层。但可乐不是修行之人,想来也没什么用。

    可乐、青华三子和一只狼妖和一只壁虎妖,与兰花谷众妖依依惜别。

    不过,他们才一走出兰花谷的山口,就发生了不可调合的矛盾。

    青华三子已圆满完成此次西方历险的任务。——打死了蛆王,拿到了一大块紫金;而且也让狼王答应了三年不侵犯人族的约定。——不管这些事是不是可乐做的,总之结果很让人满意。所以他们在西部也没别的事了,得回青华山去。

    壁虎妖比比似乎只要能跟在可乐身边,它并不介意去哪里。——那是因为它没意思到有一点,有一种地方它就去不了。

    而狼妖沈浪就坚决不去青华山,那里是修行之人住的地方,他一点都不喜欢修行之人。

    ——这很容易理解。虽然沈浪的母亲是人族,但沈珍珠未婚时是个普通凡人,后来嫁给狼王,修的是妖法和一部分黑魔法,跟正道修行门派毫无缘渊。

    而且修行之人动不动就要杀妖,导致妖族对他们有一种天然的成见。尤其是青华门这种正派中的首领,狼族王子沈浪就更不喜欢了。

    是以,当郭其其他们准备御剑,而且拉着可乐的手道:

    “可乐姐姐,走吧,我们回青华山去了。”

    可乐也觉得这样说很正常,因为每次他们要去哪里时,可乐都会一起乘上他们某一人的灵剑。

    但,沈浪立即反对:

    “喂,我可告诉你们,我不去什么青华山。”

    他知道青华山,这是异世界中间最着名的所在,也差不多是“全世界”的中心。

    可乐听了,她并没有希望狼妖一直跟着她,这是个名副其实的“定时炸弹”,不是说他体内的炸弹会炸,而是他是最凶猛的妖兽,不知什么时候就将人给啃吃掉了。

    便笑道:“好啊,你不用跟我们去。要不,你还是回你的狼族吧?你若是怕你父王责怪你,或者就在这西部妖族之地随便逛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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