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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当街刺杀(下)(第1/3页)
    屋顶上奔跑的三人终于被发现,一阵阵急促的口哨声响起,街上的人赶紧躲在两边,兴趣盎然地看着金吾卫策马驰骋,不知道哪个狗胆包天的家伙竟敢在长安城捣乱。金吾卫的将士心里也是特别兴奋,终于有人敢出头了,他们有点像纽约市的米国警察,最爱的是高速公路上的警匪追逐。按照《唐律疏议》:“诸在市及人众中,故相惊动,令扰乱者,杖八十;以故杀伤人者,减故杀伤一等;因失财物者,坐赃论。其误惊杀伤人者,从过失法。”有的严重的还会被发送边疆充军。

    唐长安城负责治安的机构主要包括京兆府、长安县与万年县、左右金吾卫、御史台等,部门虽多,但职能各异,分工不同。其中京兆府为长安最高行政机构,以尹、少尹为正副长官,负责整个京畿地区行政管理与社会治安。由于京师人员构成复杂——王孙公主、权贵豪强、宦官禁军、恶少宿奸,所谓“俗具五方,人物混淆,华戎杂错”,所以自古以来号为难治。

    长安与万年县均为京县,县署就设在城内,两县以朱雀大街为界,东为万年,西为长安所管,分别负责各自管区的行政与治安事务,具体负责社会治安的官员是县尉,京县设置6名,史书往往将其称之为捕盗吏。

    左右金吾,相当于京都警备司令部,置有大将军、将军等职,其职能是:“掌宫中及京城昼夜巡警之法,以执御非违。”具体执行巡警任务的是其下属的中郎将府,“中郎将掌领府属,以督京城内左、右六街昼夜巡警之事。”后又专门设置了左、右街使之职,仍隶属于金吾卫,或以金吾将军充任,或以他官充任,掌“分察六街徼巡”。

    长安的坊角、城门设置了武候铺,相当于派出所,各辖有数量不等的军士,分别是大城门百人,小城门20人,大铺30人,小铺5人。夜间实行宵禁时,街使率领骑士沿街巡行,并且有武士暗探分布各处。一旦发生治安事件,则由武候铺负责抓捕,大事则由街使负责上奏。

    长安城内的人员构成十分复杂,影响社会治安的因素同样也比较复杂,其程度大大地超过了唐代其他城市。

    首先是官僚贵族子弟及其奴仆,这是最难整治的群体。比如鄎国公主的儿子薛谂及其党徒李谈、崔洽、石如山等,公然抢夺他人财物,动辄杀人。唐代宗时的宰相元载,其诸子游手好闲,聚敛钱财,争蓄妓妾,收罗了一大帮轻浮闲散人员,为非作歹,被京师之人称为“牟贼”。类似这样的情况在长安大量存在,此类人员追逐时尚,斗鸡、炫富、掠财、宿娼、寻仇,往往结伴滋事。其中不少人因父祖余荫,还有卫官身份,因此他们是相关部门最为头痛、最难整治的一个群体。

    其次,胡族商人与外国使者也是影响社会治安的一大隐患人群。一般来说,这两类人员还是比较守法的,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会成为社会治安的隐患。安史之乱后,由于回纥曾出兵协助唐军平叛,自恃有功,在长安横行霸道,甚至公然杀人。他们“殖赀产,开第舍、市肆,美利皆归之,日纵贪横,吏不敢问。或衣华服,诱取妻妾。”胡族商人由于资本雄厚,不少禁军将领向其借贷以贿赂宦官,求取节帅之职,遂使得他们又与军队势力结合在一起,更加有恃无恐。

    此外,还有一些社会流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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