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手里写出来的字。它太丑了,丑的根本就没办法让人看。甚至有些连我自己亲手写的字,还要琢磨半天才可以认出来。那不是草书,那是字体不规范的随笔而扬。
我想我应该可以做点什么的。我的言谈举止,我的字体,包括我的不自信应该都可以改变的。改变这些或许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我不希望因为这些原因而导致婉莹疏远于我。
婉莹是我人生当中第一个想真心交的朋友,所以我不想让她对我失望———虽然,她并没有对我寄予过厚望。
我去了新华书店,买了几本字帖,抽空闲的时候就练练。也买了几本小说,但并没有着急着去看。我的意愿是先练好字,小说看不看都是无所谓的。起初我并不觉的看小说能够解决我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一心只想把字写的更好看一些。
我希望有一天婉莹看到我的字之后,惊奇的对我说:“你的字写的好漂亮啊!”我期待着这句话,就如同等于因为这句话她对我的态度就会有所改变。最起码她会知道我身上还是有点优点存在的。
我发消息请教婉莹说:“怎样才可以练好字呢?”因为我练字帖也有好几个月了,字并没有什么大的长进。
“多练多写,最好是拿白纸去抄一些课文。”婉莹回复我说。
我照做了,买来几本美术本。拿着钢笔一笔一划的抄买来的小说。可是几个星期下来,字依然扭扭捏捏的很不整齐。没有线条的控制,我的字总容易大的大小的小,本来该是笔直的行列,却变成了倾斜或者偏垂直。我很苦恼,也有点灰心。
我将我的困扰告诉了婉莹,并还对她说,要是我拿着尺子作为控制,是不是会更有效果一些。
她斩钉截铁的对我说:“千万不要那样做,刚开始写都会有这方面的困扰,写的多了,时间久了,字的行列自然就不会变歪了。其实,字重要的不是字体的本身写的有多么规范,而是笔风有多么的美观,如果笔风练出来了,字自然而然的也就变的好看了。”
夏天的时候,我空闲的时间还是蛮多的,大概有一两个小时的时间去练习字。等到冬天来临,雪花飘然而至,店里面生意逐渐好起来的时候,我就没有什么时间去练习字了。下班之后已是凌晨两三点,泡泡脚洗洗衣服就到了睡觉的时间。
本想着抽上班空闲的时间去练字的,但写了几次以后,经理就有了意见。这个我明白,上班的时候干私人的事情是不对的。况且他还是我的堂哥,我想我不应该给他的的鼻子上抹灰。
堂哥面露难色的对我说:“如果你只是看看书倒没什么。书站着也可以看,但写字一定得坐下。你知道的,这里有摄像头———”
于是在无聊空闲的时候,我便拿出之前买的小说来看。看着看着就突然喜欢上了,甚至都到了那种痴迷的地步。
我记得很清楚,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是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那个版本很薄,属于是学生读物。不过,即使是学生读物,里面的故事情节也深深的吸引着我,不觉还有再想看一遍的冲动。
看完《简·爱》以及其他几本类似于历史故事的书籍以后,我又去了新华书店,打算再买上几本书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