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声音说。
这时他向我招手示意。在我并没有领会到他的意思之后,他才开口讲道;“来,和我一起进去,一起吃晚饭。”
“不必了,谢谢您的好意,”我回答,“我在外面已经吃过了。”
“我是一个很好客的主,这里所有的人都要和我聊聊天,这是规矩。我必须了解你们都是些什么样的人,适不适合住在我这儿。你们靠的什么而糊口的。是耍枪的,舞剑的、还是靠着出卖灵魂或者来维持生计的———这些我都必须知道。”
他的规矩不禁使我我暗自发笑,但我又不能笑的太大声,我捂着嘴,憋着笑意,就当他是比我还要无聊至极的那种人。
我和他走进客厅,坐在了一排整洁的沙发上。沙发前是茶几,茶几上摆放着许多茶具以及两三样小点心。客厅里飘荡着饭菜的香味,窗台上摆满花盆,花盆里种植着各式各样的花草。即使在冬天,那月季花还是开的那么娇艳。花虽漂亮,但气味总是难以使人习惯。
一看到花,我不经意间就想起了我儿时的一个玩伴来。在情窦初开的时候经历了一场感情上的挫折。为此他就把自己家的菜园子变成了花园。里面种满了三轮草和丁香花。为了所谓的想念,他还真没少受他父母的责骂。除了责骂,我还依稀的记得他曾吃过一两次他老爸放羊时用的皮鞭子。我说他之所以吃皮鞭子的原因就是一昧的固执和脑子不开窍,他却指着我的鼻尖对我说那是一颗永恒不变的真心,像我这种内心极度猥獕之人是永远无法懂得的。
看着他指在我鼻尖上的手指,我瞬间变得暴跳如雷,觉得他是有意辱没我的颜面,所以便撸起袖管,准备好好教训一下这个头上长得不是脑袋而是榆木疙瘩的人。但当他也同时撸起短袖,露出黑黝黝且又粗壮的胳臂时,我突然觉的,像他这么痴情的人,他的父母应该对他加以理解,而不是加以鞭策。像我,也应该像他学习,学习专注,学习一心一意的只做好一件事,哪怕只是别人无意间拉了一下我的手,以后对我视而不见,我也要想她个三五年,甚至是一辈子。后来,我才知道,不要轻易的去取笑一个人,否则,就会变成取笑自己。
我望着花,一时出了神,旁边的房东大叔对我说了些什么,我也是云里雾里的没有听多少。最后还是那清脆的声音将我从迷雾中拽出来。
“叔叔,喝茶!”一位年仅十七八岁的女孩端着一杯茶放在了我的面前。
我尴尬而笑,朝她脸上望了一眼。一双黑的出神的眼睛,微胖的脸蛋披着长发向我微笑着。她身着黑色的毛绒t恤,下搭着一条同样是黑色的紧身牛仔裤;裤子下面则是一双价值不菲的鳄鱼皮皮鞋。我估摸着,这双皮鞋没有万把块钱,最起码也要得个千把块钱。我在电视上见过这玩意,听说一般只有明星才可以穿的起这样的奢侈品。不过虽说价值不菲,但我总觉得这双鞋穿在她脚上,就像某个故事里的女主人公穿的水晶鞋一样蹩脚。抛开这些不讲,就她的容貌可真像个遗落凡间的小仙女。五彩斑斓的面颊,甜甜的笑容,修长的腰肢。像这样无可挑剔的体貌,除了垂涎三尺的爱慕之心外,更多的是长久的占有之心。不知赐予她美貌的人除了这个坐在我身旁,脑袋有点神经质的男人之外,他的另一半又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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