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
“你这人,法治意识怎么这么淡薄呢?你没有听见那个经理模样的人说了吗,先招惹是非的、先动手的人全都是那些一看就是宅男的小子,愣头青。这种情况下,人家警察同志不抓他们,难道还抓那群人吗?”路人乙还没有来得及搭话,旁边一个大妈型路人丙突然插话道。
“呵呵呵!大妈,不得不承认,您真得是老当益壮啊!不仅眼神惊人,耳朵也太好了吧?里面的人说话的时候,说得那么小声,您居然都能听得见?”路人乙是在听不下去了,插话时说出来的话,前半句中,除了那个成语‘老当益壮’让大妈皱了皱眉头之外,剩下的,让路人丙听得是眉开眼笑,心花怒放
只是,接下来的话说完,旁边的人就都听明白了,这路人乙也是蔫坏,先扬后抑。
他的后半句原话是:“你们可能不知道,我可是泡馍馆里双方起了冲突之前的食客之一,因此,我看得可是非常清楚,刚起冲突的的时候,那个经理根本就没有在泡馍馆里,而是刚走到那边的路口。连我都没有瞧见具体是谁先动的手,这位经理都还没有走进街口呢?
除非,这个经理长了跟大妈您一样的千里眼、顺风耳,不然的话,他怎么可能人不在泡馍馆里,就知道谁先动的手呢?他要是真能够看清楚事发的时候,究竟是谁先动的手,那才叫叫了鬼呢?”路人乙闻言,冷笑了三声,用手指着这条饮食街的东面出口,耿直地怼道。
路人丙大妈被路人乙后半句话呛得满面通红,这要是哈听不出来对方是在讽刺自己,她干脆找块豆腐一头撞死得了。
想了想,这位不知道什么路数的路人丙大妈,还想往回找补,便质问道:“经理没有看到,那就不兴泡馍馆里的伙计或者收银看到了现场,告诉后来从后门进入到泡馍馆的经理吗?”
别说,路人丙大妈找补的话,并不是没有道理。
当时,她的那张老脸却立即被一直当旁观者的路人乙打得啪啪直响,就听路人乙冷笑了三声,回答道:“呵呵呵!伙计、收银,大妈,您自己问一问最初跟我站在这里看热闹的人,问一问他们,泡馍馆里的伙计和收银,冲突发生之前,他们在哪?”
“呵呵呵,大妈,您就得了吧!那些伙计和收银,一个个比鬼都精明,里面刚有点打架的苗头,他们早就不管不顾地扔下馆子里的顾客们,躲到后厨去了!”没等路人乙说完,前面一个大胡子的大哥突然回头,笑呵呵地嘲讽道。
让插话的大妈没有想到的是,路人乙居然是事发前在馆子里正在吃饭的顾客,双方刚有了冲突的苗头,他就是顾客当中第一个付了饭钱,并且,还是第一个跑出泡馍馆,不过,这家伙天生就爱看个热闹,且又是个闲人,有得是时间,故此,便干脆留在外面看热闹。
而刚才回头也对了路人丙大妈的大胡子,是紧跟着路人乙身后,第二个跑出泡馍馆,留下来看热闹的食客之一,而且,他的胆子比较大,故此,他就一直站在看热闹人群的第一排。
……
外面的人议论纷纷,泡馍馆里,除了庄果敢他们七个被铐起来的声音之外,居然很安静,而且,现场的气氛更是安静地可怕。
老刘还躺尸般倒在地上,就算是这样,他的双手也被拷上了。
从赵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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