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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七章 片场暴君(日更一万二,求订阅~)(第2/4页)
    的时候,一定不能够对围观的群众,态度恶劣,有一个算一个,只要发现立即开除,绝不录用。

    这样做,肯定是会耽误一些拍摄的时间,但是吴见夜却认为,观众就是影视公司的衣食父母,只要是在合理范围内,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影视公司绝对不可以对观众有什么意见。

    当然了,碰到那种不讲道理,恶意捣乱的,吴见夜也不可能纵容,总而言之就是所有事情都是双面的,我们给予你们足够的尊重,但是如果这样你还捣乱的话,那就别管我们也不客气了。

    就像是后世写网文的,网文作者对于看盗版的读者,表示理解,毕竟谁都有可能有困难,也许真的是花不起几毛钱订阅新的章节。

    所以看盗版可以,谁也没有办法阻拦每一个人的想法,但是看完盗版然后跑到书评区去骂作者,这就有点不讲道理了

    在韩寿民的劝说下,围观的人群声音明显的小了不少。

    吴见夜示意剧组继续拍摄。

    拍电视剧与拍电影是不一样的。

    在影视圈里有一句话,叫做:电影一天拍几个镜头,电视剧一天拍十几页剧本。

    电影就像是短篇,电视剧则是长篇,每一种都有自己的节奏,比如一部90分钟的标准长片在剧作角度可能会分成开场-激励-中间点--结束这样一个最简单的基本结构。

    而一部每集40分钟,总共30集的电视剧集,首先可能会将30集分成10-10-10的宏观结构,例如三个时代的戏份。

    而在每个10集中,可能又会细分为几个集数段落,这几个段落之间构成基本的叙事节奏。最后细分到每一集,再形成这-集基本的叙事。

    吴见夜在拍摄之前,曾经研究过两种方式的区别,在他看来电影的时长更容易形成精炼的冲击力强的性叙事,而电视剧的时长更容易形成具体的、细腻的人物性叙事。

    在导演创作,双方也有着很大的区别,电影和电视剧虽都使用视听语言技巧,然而受限于媒介形式,产生了很多不同。

    电影的宽银幕与电视的窄荧屏之间的差别显而易见。

    观众在电影院里能够深切地浸入式体验大银幕中的世界和氛围,并且在画面中能够展示许许多多的细节;电视剧观众面前的荧屏则只是家居环境中的一部分,并且相对狭小的画面限制了细节的多样性,电视本身的硬件水平也难以统一,色差和对比问题比比皆是,甚至观众的随时离开都必须被考虑在内。

    这种原因造成了创作者在拍摄时不同的拍摄方法:由于电视剧画面不需要太细腻精致,因此下机位、布光的过程极大简化(要知道电影拍摄中这两个部分是极耗时间的),电视剧大多采取大白光高对比和亮度的方式布光,

    因为需要满足观众“看得清楚”的需求;在演员调度,也大多采取较为简单和明确的走位,以便演员施展功力。从最基本的导演创作角度来说,电影是建立在动作的,电视剧是建立在关系的。

    这也是为什么后世总有电视剧喜欢打着已拍摄电影的方式拍摄电视剧为一个卖点了。

    也就是说,我们时常发现,优秀的电影不会用过多的有效台词来代替动作和场面的张力(痞子昆和伍迪艾伦的片子虽然话唠,然而核心永远是动作和冲突),而电视剧则大多通过人物关系
    (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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