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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章 一群棒槌 二合一(第3/4页)
    

    后者从一开始就和人类区分开,属于两个种族。

    但荒人不同,荒人的始祖也是人类!

    根据史记记载,在几千年前的古代,荒人的始祖,是一群最低级的农奴。

    新世界现代人还好,可以生活在域墙内,只要不是发生兽潮、虫患,几乎不会遇到危险。

    然而在古代,阶级森严,所有人被明确分成了三六九等。

    最低等的农奴,白天在城池外面干活,晚上睡在窝棚里。

    荒人的始祖,就是其中之一。

    有一天他们在城池外面干活,突然听到兽潮来临。

    惊恐中的他们,拼命往城池跑,但守城的将领怕耽误时间,楞是提前关闭城门,将所有人拒之门外,任凭跑回来的农奴怎么叫喊、哭求,就是不开门。

    无助绝望的农奴,其中一部分撞死在城墙下,一部分跑向了附近的山林,争取一线生机。

    等兽潮抵达城池时,却发现不过是一支小规模的兽群。

    守城将领恼羞成怒下,射杀了兽群。

    逃跑的农奴却不知道,他们躲进山里,误打误撞进入一个隐秘的山洞,又因为饥渴,喝了山洞里的一汪泉水。

    第二天醒来后,所有人发现自己居然都变高了。

    一个个都是小巨人,最矮的也有三米高。

    而且拥有可怕的力量,简单挥拳就能打爆一棵五人合抱粗的大树,一脚踢出,房屋大小的巨石,破碎分散。

    磨盘大的石头,拿在手里丢出去,就是一发发炮弹,轻易便能轰塌一座城墙。

    突然的变强,让这些世代农奴,全都又激动又害怕。

    他们怕城里的上等人、贵族老爷,知道他们拥有的力量后,强行夺走。

    所以,一群五百来个农奴,聚集在一起商量了一下,决定远远逃离,避走深山。

    反正他们得到的力量,足以在山林中存活。

    凶兽巨虫也好、恐龙妖植也罢,只要数量不是超过一千,都不是他们的对手。

    等他们在深山里躲避了好几年,彻底掌控身上的力量后。

    凶兽恐龙的数量,哪怕多达上万,也无法再对他们造成伤害。

    这些从农奴翻身来的小巨人,实力低的都是精锐巅峰。

    强的统领级、领主级、甚至王级!

    他们吃兽肉、喝兽血,却又保留了古老的生活方式,就这么一代一代传承下来,发展成了有别于人类的独立群体。

    因为生活在山林荒野之上,所以被称为荒人!

    由于始祖的遭遇,荒人对人类充满不信任,只有偶尔才会和人类交易一些生活物品,大多数时候,荒人在看见人类时,都是远远避开。

    几千年来,人类当中的某些人,试过想要收服荒人,做为打手。

    但无一例外,全都失败了。

    荒人当中的最强者,实力并不比人类这边低。

    而这些人的做为,更让荒人对人类忌惮万分,有些缺根筋的荒人,甚至会出手击杀人类。

    好比此刻!

    看见胖虎逃跑的方向,站着唐慕白这个人类,追赶在后面的荒人,并没有停止下来,反而怪叫着拿起一块块绑在腰间兽皮袋里的石头,扔向唐慕白。

    菜盘大小的石块,破空掷出,产生呼啸之音,在唐慕白感应中,比他的气血箭,还要强几分。

    呼~呼~呼!

    《卷云手》运转开,一个个大手印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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