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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三章 放归(第2/3页)
    
    而且这个时代虽然已经能造出纸张了,但是用的最多的还是竹简。他手上有很多宣纸,但是出于保存以及其他的考虑,他还是选择了竹简和木片作为文字的载体。每天需要拿着刻刀和毛笔,在竹简和木片上把要写的东西一个字一个字地写出来。

    饶是他体力无限,速度也慢得足以让人跳脚。他刚开始还老老实实的往竹简上写字,没过几天就受不了,这时代的隶书比起春秋时代的文字虽然简化了一点,但是依然繁复的可怕。到了后来,陈诚便断然舍弃了这个时代的文字,而是使用了最为顺手和熟悉的简体字。

    每到要处理文案的时候,他就很是佩服那些先贤。特别是写史书的司马迁和班固他们,怎么就能在竹子和木片上写出那些大部头著作的?但是想一想人家一辈子就写了那么一本书,也就释然了。

    先贤虽然值得佩服,但是该偷懒的时候还是要偷懒。他越发的讨厌这个时代的文字,发誓要是自己以后有一块地盘了,第一个要做的就是改革文字!

    好在有趣的时候也是有的,写字写得头昏眼花的时候,可以去撸一撸三只老虎,可以骑着咕噜去打猎,也可以下河抓些大螃蟹和龙虾来吃,清蒸是好的,炙烤也不错,撒上蒜蓉和胡椒粉,味道好极了。

    总的来说,这个时代的物质很贫瘠,精神更加的贫瘠,但是他也不觉得艰苦。苦中作乐是他的强项,再说了,苦不苦还是要对比看的,跟这个时代的大部分人一对比,他过的已经是神仙一般的生活了。

    即便是皇帝,也没有汽水可以喝不是?

    看着赵云在树下面一招一式地练习着枪术,陈诚拉开了一罐汽水,叫道:“子龙,太阳这么大,先不要练了吧?”

    赵云只当是没有听见,全神贯注地出枪。他的神情极为专注,额头上和身上都有汗珠滚滚而下。许久之后,他才将长枪收起,到廊檐下拿起碗灌了一通米汤。米汤是用少量碎米熬成的,里面加了一些盐,能很好地补充水分。

    等他喝好了坐下,陈诚笑着道:“当子生高祖之时,万户侯岂足道哉?”

    如果你生在高祖皇帝刘邦那个时代,万户侯也不算是什么啊。

    赵云笑了笑,道:“现在四海未靖,自有立功的机会!”

    “是啊,”陈诚拉长了音调,道:“是有机会。”

    他注视着赵云,想了一会,道:“子龙以为,作为将领,哪种能力是最重要的?是万夫不当之勇,还是足智多谋?”

    赵云不假思索地道:“我为骑将,自当纵横决荡,一往无前!”

    说罢,他反问道:“文正以为如何?”

    “我啊,”陈诚慢慢地道:“最开始的时候没想那么多,觉得自己的武力值够高就行了。恩,我跟你说个笑话。太史公司马迁写的《史记》里面,有一篇是专门写刺客的,里面记载了一个刺客叫聂政。聂政为了替友人报仇,大白天的杀进了韩都阳翟,以白虹贯日之势,刺杀侠累于阶上,继而又杀死了侠累的几十个侍卫。”

    说着说着,陈诚的表情严肃了起来,道:“然后他削掉了自己面目,剜去了双眼,再剖腹自杀了。你说,这样大白天的强攻,也能算是刺客吗?”

    赵云道:“好汉子!”

    陈诚干笑了几声,道:“我还知道一门暗杀拳法叫北斗神拳的,每次是正面把人家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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