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国家的文化,就像咱们家里收藏的古瓷花瓶似的,不会随便送你。”
“不给我拉倒!我自己做一根就完了呗!不就是到外边砍根树的事嘛,简单!”
“可是,水晶是哪里来的啊?”
“研究室从水晶洞穴掰回来许多,用来做实验,我看他们用不了那么多,就挑了一颗大个的捡回来。”
“你确定是‘捡’吗?”
“算是吧。”
“不管咋样,你这份礼物算是送到我的心窝里了,我回去找个箱子好好收藏起来。”
“不不不!你得天天带着!”
“我又不瘸,天天拿着手杖多另类啊!”
“这你就不懂了吧,要的就是特立独行的范儿!你知道五星上将麦克阿瑟吗?人家就贼会营销自己,叼个玉米芯烟斗凹着造型,全世界人都认识他,你也得学学营销自己!况且手杖可是象征权力和地位,得让敌人见识到你的权威,提到你宋歌的名字瑟瑟发抖。”
马楠滔滔不绝,又道:“你名字最好也改一下,‘宋歌’听起来太友爱了,像我领导的大名‘余阵’听起来多威武啊!你得像贾凯似的取个艺名,这事要提上日程。”
“艺名就算了,多尴尬啊!”
“尴尬啥?明星啥的不都得有个艺名外号吗?代表你的人设。”
“我不要人设,跟跳梁小丑似的。”
“你不仅要从名字上有人设,外形上也得有人设。”
马楠说完,扯起他满是污渍的被单,披在我的身上。
“你看看!你看看!啧啧啧!把手杖在拿上,妥妥的超级英雄啊!”
“哪个超级英雄批‘迷彩色’的斗篷啊!”我笑道。
“你的脸色配个复古点的斗篷正好。”马楠说道。
我拿下被单说道:“不行,不行,这身打扮走出房间,那也太羞耻了!”
“你羞耻个啥?”马楠一本正经道,“还有个关键点,你往后每次使用后妈之怒时,要摆好造型。”
“大哥,我又不是演出卖艺,摆什么造型啊!”
“营造神秘感啊!你摆上造型咔咔召唤两道雷电,对面的敌人一看,哇!这不是大法师嘛!当时就得投降。”
我想象马楠形容的画面,山崖之巅,阴云密布,我披着被单举起手杖,天空中电闪雷鸣。
我坐到地上狂笑不止,“哈哈哈!太傻了,我干不出来!”
马楠沉下脸色,“我说的是认真的事情,你作为后妈之怒的代言人,行事不能太低调,要从形式上震慑住敌人,这样才能减少战争。另外也要在拓荒者心中树立起伟岸的形象,这样才能增加战士们的信心。”
听完这席话,我觉得他说的有理,于是扯起被单披在身上,拿起手杖对着镜子摆上几个酷炫的造型。
一时间,我陷入了无尽的遐想。
从前我甘于平凡,行事谦虚谨慎,可那时的人生从不精彩,如今,我享有强大的星源之力,该是我奔向传奇的时刻了。
我要用这力量平定反叛军、消灭贾凯,使草薙星重归往日的宁静。
同时,我更要担起守护星源之力的职责,不能再让它落入歹人之手,成为祸患宇宙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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