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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前往天书院(第2/3页)
    越想越气,忍不住暗骂了一句“真是没有骨气的马,不就是一点灵药嘛!”刘星也是知道那红马的厉害的,在斗者境能有这番厉害也是不凡,任紫宣能够带着那马走,肯定也是靠着一点好处诱拐而去的。

    但事已发生,刘星也没有办法,世界这么大,看来也是找不回来了。

    最后,刘星拿出了一个青色手环,正是任紫宣手里的那个青色手环,刘星一早起来就发现了这个在自己的旁边,应该是任紫宣留下来的。

    “还算有点良心。”

    刘星琢磨着这是什么,很快就发现了其中的秘密,这个手环是一个类似于可以存储物品的东西,手环还可以变成戒指般大小,刚好可以戴在手指上,避免了一个大男人戴个手环多不好意思的尴尬。

    没想到还有这种宝物,刘星不禁也扬起一丝微笑,但可不代表就能不记任紫宣拐走赤血神马的事。

    而空间手环如果早点到手就好了,在前面的几个月里,因为刘星杀了许多灵兽,有许多有用的东西不方便拿,就自己丢在了那原地。

    刘星直呼浪费,真的是怪可惜的。不过却没有办法,不管是灵药还是珍贵的灵兽尸体,总有有气味散发出来,吸引其它灵兽的注意,抢夺。

    刘星查看了空间戒指,里面只有几十棵灵药,和一些女人的衣服,那个捆仙绳被任紫宣提前拿了出来,再也没有其他东西。

    看着这些女人的衣服刘星真不知要了有什么用,算了,还是等日后,遇见时再还给任紫宣吧!不,大胸妹。

    刘星整理了自己的衣物和情绪便开始继续赶路,毕竟刘星已经知道了在不远处会有一个小镇。

    那才是外面真正的世界,刘星历经了千辛万苦总算到达有人迹的地方,也算完成了自己的一大步,打破了离开包子镇走出外面世界的魔咒。

    这还是让人挺满怀期待的,哼着小调的刘星不久的一抬头,稀疏的白烟飘起,那是人家做饭的烟,在刘星眼前是一个小镇,一个有着许多人的小镇。

    终于到了吗

    这个小镇不算大,只是相当于一个驿站的地方,和包子镇也差不多,看来这里的进程也没有想象得快,打架依旧还是舞刀弄枪的,至于飞机大炮的可能也只能存在刘星在地球的记忆里了。

    毕竟修行灵气这种东西,可是单单靠自身的实力就可以达到毁天灭地的程度,的确好像也不需要高科技的这种东西。

    不过,在靠近边荒的镇子上没有想象中的荒凉,反而里面却有许多人在这里来来往往,整个街道都显得异常拥挤。

    刘星四处张望地在里面行走着,行人对刘星这么陌生来客今天刚见面的人,倒也没有感到太奇怪。

    而刘星听见最多话的就是关于天书院这三个字。

    刘星刚来到这里,自然不知道天书院,想找旁边的人询问时,却被那人很不耐烦的打发走了,说了句:你很无聊吗?怎么会有人连天书院都不知道?

    “不告诉我怎么知道”

    最后,还是一个在街上摆摊的老伯好心的告诉刘星,说起天书院老伯都忍不住眯起了眼睛,眼里满是憧憬。

    天书院是天明帝国最有名的学院,每个修行者都希望可以成为天书院的弟子,因为在里面有你想象不到的造化,还有机遇。

    只是天书院只招收优秀的弟子,无论你是什么背景,什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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