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一早,邵华便起身洗漱,准备上课。
来到小区门口买了几个包子一杯豆浆就当是早餐了。
即使这样,依旧是踩着铃声踏入教室。
唐亮坐在椅子上无精打采的。
“怎么了?”邵华揉了揉自己的黑眼圈询问道。
“诶,还不是大橘和大花,它俩总是吵架,还把我的大棚弄的一团糟。”唐亮揉了揉额头。
“行啦,慢慢磨合吧,我先睡了啊。”邵华说着趴到桌子上开始补觉。
不得不说,在教室睡觉就是比在家睡觉要香一些,起码踏实。
耳边老师的讲课声,私底下同学的嘀咕声,使得邵华好像回到了在曾经地球时上课的时光。
有些事,只有在经历过才会懂。
你一直想逃离的地方,可能在几年之后,便成了满是留恋之所。
一觉睡到中午,身旁有人推了推自己。
邵华揉了揉眼睛,抬头一看,丸子头,圆框眼镜,赫然是乐团的张曼。
恍惚中,生出一种回到过去的错觉。
“吃过饭来一趟音乐教室,我们试下曲调,你得配合一下。”
待邵华应下后,张曼便转身走了。
转头一看,果然,唐亮还在呼呼大睡。
“喂喂,吃饭了。”
午饭后,邵华与唐亮再次来到音乐教室。
音乐教室的人比上次多了不少,看上去还有许多老师。
“邵华邵华,我来和你介绍下。”这时张曼从另一边跑来,身旁跟着一个女孩。
“是你?”
“是我。”
邵华说的是疑问句,女孩回的是肯定句。
“原来你俩认识啊。”张曼虚着眼看向女孩。
这女孩赫然是“忘了祂”酒吧的驻唱歌手童童。
“上次走的匆忙,也没有留下联系方式,这次听小曼说有个唱歌超好听的帅哥,叫做邵华,于是我就来了。”
童童笑着说道,和邵华握了握手。
“行啦,别客套啦,这么多人等着呢。”张曼拉着邵华来到唱台上。
她拿起话筒,对下方的观众说道:
“咳咳,我相信,你们一定不会后悔今天过来的。
废话不说,请听歌。”
说着,将话筒递给邵华,然后快步跑了下去。
别说,看着下面百十来号人,邵华还真有点心虚,感觉心跳都不由自主的加快了些。
乐团先试了下音,然后张曼对邵华比了一个ok的手势。
随后歌曲的前奏响起。
邵华静静听着,感觉和原版的有些初入,但也相差不多。
看来张曼并没有说大话,乐团确实蛮有实力的。
片刻后,节奏到了,邵华将话筒放到嘴边开始唱了起来。
这首歌一开始很温和,仿佛溪流,缓缓流淌在众人心间,引起人们的共鸣。
随着歌词的继续,逐渐变得高昂起来,就像是平凡的人经过了自己不懈的努力,终于获得了不平凡的力量,做出了令人瞩目的事迹。
这种歌曲很符合一个平凡人服用特性成为序列者,然后使得人生变得更加精彩,确实是当代大部分人的梦乡。
歌声渐渐到了高朝,骤然迸发出炽热的感情直接将众人的情绪所点燃,脑海中不自觉的想起过去种种,畅想起未来种种。
口中不自觉的跟着念唱起来。
“他就是天才!我说的。
(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