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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3章 高薪养廉(第2/3页)
    、僧道、书画、琴棋、阴阳等各色人士以其专长听候君主召见,称“翰林待诏”。清朝以后,翰林院的主要职能是编修书籍,撰拟册文,为皇室解经讲史,以及充当科举考官等,与政治了然无涉,属于职清事简的文人闲职),可见也就混口饭吃而已。

    这些考试里面其实最重要的还是贡举,也就是常科,是寒门学子一跃龙门的主要途径。在北宋前期,贡举考试又分进士、明经、诸科三种科目,其中的诸科有包括九经、五经、三礼、三传、三史、学究、开元礼、明法等不同的级别和内容。王安石变法之后,只剩下进士一科,明经、诸科渐渐被策论等取缔了。

    大宋朝可以说开士大夫之先河,不拘一格降人才,无论是皇亲国戚,宗室子弟,贩夫走卒,山野乡民皆是来者不拒,但以下情况例外。

    第一:和尚,道士不行。出家人‘跳出三界之外,不在五形之中’,是不应该再入俗世,再惹尘埃的,所以就有了这么一条禁令。北宋时有个进士,父亲是道士,母亲是尼姑,自己却照样出来当官,出家人虽然出世,却不妨碍后世子孙当官。

    第二:吏不行,就是专门给官儿们写文书,抄抄案卷,身在官府却不属于官儿的人士。宋元之交写《文献通考》的大牛马端临给出了这样的原因:‘盖惟恐杂流取名第,以玷选举也’,这不用解释大家应该都清楚了。宋江这个‘笔墨小吏’,也就只能喝醉后题题反诗,当个中二愤青,拉帮结伙,另辟蹊径了。

    第三:人品绝对不能有问题:犯过罪,坐过牢,脸上刻了金印,甚至不孝敬父母,和兄弟姐妹不友爱,危害乡里而恶名在外,甚至往上三代追溯,只要有犯过重罪的,对不起,终身取消报考资格。

    第四:身体不能有重大残疾:聋哑弱智,四肢之一残废、腰背脊柱断折和侏儒属于废疾;疯癫绝症,两个以上肢体残废,两眼全盲称为笃疾。废疾、笃疾是不能报名参加科举考试的。

    第五:家里有人亡故:官吏一般叫丁忧,就是必须回家服丧,学子服丧的期限是一年,或者至少超过三个月,才准许报考。

    宋朝和之前的唐朝一样,科举考试有了解试和省试,宋太祖开宝六年(973)又增加了殿试。解试在京城由国子监组织,在地方则由州府和转运司分别负责组织当地普通考生和地方官的家人亲属们参加。解试一般在秋天(农历八月,所以也叫秋闱,具体考试的情况我已经在前面说过了,这里不赘述了)进行,考试通过的被称为解士,也就是要被解送到京城去的士子。而解士的第一名叫解元----明朝江南四大才子之一的唐伯虎就被称为唐解元,要不他陷入漏题的风波,他晚年不至于混得那么惨,当然也不会写出《桃花诗》那么有深度的文章,算是有得必有失吧。明清的公务员第一级考试称为乡试而不是解试。

    解士们被解送到京城,到第二年正月再参加省试(明清称为会试)。省试结束,通常在二三月放榜公布通过考试的考生名单,然后就是最后一级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了。殿试结束后要最终给高中的进士们排名定次,也就是决出一甲前三名状元、榜眼、探花以及其他各甲名次。这样三年一度的大比才算结束。

    殿试之后录取的进士,前期分为三甲,后来又分为五甲,和现在的扩招有点类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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