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礼。曰:“问名:问名者,将归卜其吉凶。”《礼记·方氏注》也说:“问名者,问女生之母氏也。”问名时,用雁为贽见的礼物。《白虎通》卷四《嫁娶》曰:“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以雁贽。纳征曰玄纁,故不用雁贽。”男家行纳采礼后,再托媒人询问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及时辰,以便男家卜问,决定成婚与否,吉凶如何。或以为问名是男方遣使者问女方生母的姓氏,以便分辨嫡庶。后问名范围扩展到议门第、职位、财产以至容貌、健康等多侧面。问名也须携带礼物,一般用雁。我国广东海南及西南少数民族,常用槟榔作为问名携带的礼物。把女方庚帖与男方生辰做了占卜,确定可以成婚之后再行纳吉礼。
纳吉(又称过文定):当接收庚帖后,便会将庚帖置于神前或祖先案上请示吉凶,以肯定双方年庚八字没有相冲相克。当得知双方并没有相冲相克之征象后,婚事已初步议定。
纳征(又称过大礼):即男家把聘书和礼书送到女家。在大婚前一个月至两周,男家会请两位或四位女性亲戚(须是全福之人)约同媒人,带备聘金、礼金及聘礼到女方家中;此时,女家需回礼。亦称“纳成”。《礼记·士昏礼》孔颖达疏:“纳征者,纳聘财也。征,成也。先纳聘财而后婚成。”经此仪礼婚约完全成立。《晋书·志十一》:“太康八年,有司奏:婚礼纳征,大婚用玄纁束帛,加珪,马二驷。王侯玄纁束帛,加璧,乘马。大夫用玄纁束帛,加羊。”宋代所用礼物不再遵循周志,金银绫绢,各依等级而定。明代聘礼提倡节俭。《明史·志三十一》品官婚礼:“纳征如吉仪,加玄纁,束帛,函书,不用雁。”仪式因袭宋制:“宾致词曰:某官以伉俪之重,加惠某官,率循典礼。有不腆之币,敢请纳征。”主婚者曰:“某官贶kàg某以重礼,某敢不拜受。”宾以函书授主婚者,主婚者亦答以函书。”至近代,无“纳征”之名,而有送礼之实,或并之于纳采,或更称纳币。1920年《英山县志》:“婚礼古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今止用纳采,纳币。”
请期(又称乞日):即男家择定合婚的良辰吉日,并征求女家的同意。
亲迎(或迎亲):在结婚吉日,穿着礼服的新郎会偕同媒人、亲友亲自往女家迎娶新娘。新郎在到女家前需到女家的祖庙行拜见礼,之后才用花轿将新娘接到男家。在男家完成拜天、地、祖先的仪式后,便送入洞房。
苏杭地区还有一种‘十三只半鸡’的说法:据说做媒的男女两家跑,从“问名”开始到“六礼”将成,媒人至少要走十三趟。主人家每一趟都要杀鸡款待,到“好日子”那天还有一只鸡好吃。不过新娘子要上轿,不能从容大嚼,至多只能吃半只,合起来便是十三只半,这是贫嘴的话,久而久之便成了做媒的意思。)
虽然唐巉和黄臣可两人私底下已经走完了纳采、问名这两步,只是吴永麟作为一个正式的大冰老爷(男媒人,女媒人称为‘大冰太太’),这些必不可少的程序还是得他亲自去跑一趟,只是在出发的前一夜,他却被黄妙灏私底下叫到了《新青年》刊印的地方。那是一间普通的四合小院,门前的牌匾上是‘刊印局’三个鎏金的大字,里面被黄妙灏规划得有模有样的,雕版,活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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