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文凭的小个子女孩蹲在喝醉的男生旁边,头靠着男孩膝盖。路灯打亮她用力的微笑,打亮她湿漉漉的脸庞。
我知道你喜欢我。
但我不知道自己将来在哪里。
因为我知道,无论哪里,我都没法带你去。
吉可烙在我脑海的,是一幅油画般的造型,穿着七八个破洞的T恤,蹲在夕阳下,深深吸一口烟,缓缓吐出来,淡淡地说:我也想成为伟大的人,可是妈喊我回家种田。
青春是丛林,是荒原,是阳光炙热的奔跑,是滂沱大雨的伫立。
书中的主角吉可就像是河面下的少年。被水草纠结,浮萍围绕,用力探出头呼吸,满脸水珠,笑得无比满足。他平躺在水中,仰视天空,云彩从清早流到夜晚,投下影子洗涤着年轻的面孔。
他是我的初中同学。我在初三才接触26个字母,因为我对读书却是一点也提不起兴趣,是被母亲硬生生揪到她的学校,我也不知道当时我的梦想是什么,只想长大后做个有钱人,然后游记各个地方各个国家,拍摄我喜欢的东西,也不知这算不算得上是一个梦想,可是最终拗不过长辈还是跳进了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最后一年。
班主任分配了学习成绩最好的人和我同桌,就是吉可。我对他何以迅速解开二元二次方程很震惊,他对我放学直奔网吧枪战和敲诈小学生很向往,于是互相弃暗投明,我的考试分数直线上升,他的流氓气息越发浓厚。
我们喜欢邋遢大王。我们喜欢北条司。我们喜欢猫眼失忆后的那一片海。我们喜欢马拉多纳。我们喜欢陈百强。我们喜欢今宵多珍重。我们喜欢乔峰。我们喜欢杨过在流浪中一天比一天冷清。我们喜欢远离四爷的陈淮秀。我们喜欢笑看风云,郑伊健捧着陈松龄的手,在他哭泣的时候我们泪如雨下。因为我们喜欢自己的青春。
我们不知道自己将来会喜欢谁。
一天毕业班周末会集体到学校自习,下午来了几个社会混混,在走廊砸酒瓶,嬉皮笑脸到教室门口喊女生的名字,说不要念书了,去跟他们一块到镇上溜冰去。
他们在喊的舒琴,是个长相普通的女生,我立刻就失去了管闲事的兴趣。吉可眉头一皱,单薄的身体拍案而起,两手各抓一支钢笔,在全班目光注视下,走到门口。
混混吹了声口哨,说,让开,杂种。
吉可也吹了声口哨,可惜是破音,他冷冷地说,Areyoucrazy?
接着几个人撕打成一团,混混踹他小腹,抽他耳光,他拼尽全力,奋力用钢笔甩出一坨一坨的墨水,转眼混混满脸都是黑乎乎的。
等我手持削笔刀上去的时候,小流氓们汗水混着墨水,气急败坏,招呼着同伴去洗脸。
吉可吐口带血的唾沫,淡淡地说,书生以笔杀人,当如是。
从那天开始,舒琴隔三差五找他借个东西,问个题目,邀请他去镇上溜冰。吉可其他都答应,只有溜冰不同意,他说,不干和流氓同样的事情。
初中毕业临近,同学们即将各奔前程,大部分都要回去找生活。这里是苏北一个风尘仆仆的小镇,能继续读中专已算不错。女生们拿着本子找同学签名,写祝语。舒琴先是找所有人签了一圈,然后换了个干净空白的本子,小心翼翼地找到吉可。
吉可吐口烟,不看女生,淡淡地说:Areyoucrazy?
(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