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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是男儿者换大碗来!(第1/2页)
    “嘴下留情!还请给贫道留下一碗!!!”

    李斯文踹门而入!

    很明显,他的这种不良行为让屋里的人惊到了。

    一个穿着寒酸,象是此处老板的黑瘦老头和一个衣着华丽的硕大胖子平端着酒碗都送到口边了,可却忘记喝下,呆愣愣的看着李斯文着急上火的闯了进来。

    “阁下何人?”大胖子惊问道。

    “寻酒之人!”李斯文双眼放光,死死的盯着桌上的一个最多也就是二斤半装的小酒坛。

    “寻何酒?”

    “五十二年九酝春!”

    “啊!阁下如何得知的?”

    “哈哈哈哈!无论他藏的多么隐秘,他那仿佛从人的内心深处释放出来的让人沉醉痴迷只想一头扎进去的醇美香味都深深地出卖了他!贫道在发财大酒楼门口,一下子就闻到了他的味道!”

    “好!”大胖子抚掌大笑:“今儿没想到居然遇到酒中佳客了,果然不委屈这坛好酒!老曹,还不快快给道长拿个碗来!”

    “干!”

    三人碰杯,相视而笑。

    李斯文急急的把酒送到了嘴边,却不敢大口喝下,他先是轻轻抿了一下,让那浓郁醇厚的酒液在口中流动着,噙满了嘴里的每一寸地方,将每个味觉细胞都激活以后才大大的喝了一口。

    “好酒!”李斯文无比舒畅惬意的发出了一声叹息,闭上了眼睛慢慢的享受着味觉细胞完全炸开的感觉。他心里再次清醒小时候自己对五感的训练,否则又怎么能如此完美的咀嚼着这酒中的每一丝味道。

    好酒,真是好酒,就算在李斯文前辈子也没喝过如此醇厚且纯净的酒。

    其实醇厚不难做到,只要你肯花时间。可是醇厚又纯净的酒就非常少见了,任何一点杂质都会让酒的味道产生变化,普通人也许感觉不到,可对于李斯文这样味觉锻炼的异常敏锐的人来说,那就是天差地别的感觉了。

    李斯文满是不舍的将口中的酒液咽下,直到此时他才反应过来自己还没有询问对面二人的名字呢。

    “贫道大别山清虚观李斯文,喝了两位如此好酒,却还不知二位尊姓大名,真是失礼了。”

    胖子大笑,露出了一个异常肥硕的肚子:“哈哈哈,道长太客气了,这位就是此间主人,也是此酒的酿造者,号称九酿春第一大家曹大楼。”

    李斯文连忙施礼:“果真不亏是九酿春第一大家,贫道幸会了!”

    曹大楼摇手大笑:“道长,你可别听这胖子乱说,此胖与小老儿相交多年,最喜胡吹,小老儿不过是一普通的酿酒老工而已,哪里称得上是什么大家?传出去非得让人笑死不可。”

    “老曹你就是太过于谦虚,某家常年走南闯北,喝过的九酿春不知凡几,又有谁家的有你这儿的滋味?你的酒不好还有谁家的酒好?难不成还是那发财大酒楼么?”

    也不知是凑巧还是怎的,这边胖子话音未落,远远的突然传来了一声断喝:“直娘贼!竟然用掺了水的薄酒来骗老子,难不成你欺某家百里恩拳头不硬乎!”

    断喝之人中气充足异常,那声断喝宛如雷鸣一般,离的老远三人仍然听的清清楚楚。

    紧接着外面就传来阵阵喧哗,不少人从小酒肆门口跑过,口中还彼此呼唤着:“快点,快跑几步,听说发财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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