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生的白净,玲珑,虽然个子不高,却能断文识字,是来自于江南水乡的典型美人。
她以为白锦苏会很高兴,可看她懒洋洋抓一本书,头也没抬,水眸里的笑意更深,道:“三爷因您喜欢吃豆腐,见天的让人从金德轩买豆腐回来,您一点都不感动吗?我们这些过来人,都觉得三爷体贴入微,您不喜欢锦缎,他就找来最上等的棉布,让京城里来的师傅专门给你定制衣裳——”
“他回来我很高兴!”白锦苏终于舍得抛开书本,省的这人继续碎碎念下去,金荣这回回来,她真的很高兴,因为——她的二十万利润,应该,可能,大概,有着落了。
“真的?”贾氏,赶忙追问。
“是,真的,比真金白银都真。”白锦苏点头,是真的不能再真。
“那就好,说实在,三爷生的俊美,能力又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虽然,有时候行为放浪——那是没遇到你之前——”
贾氏忙着解释。
“玉竹,你觉得以我村姑还带个孩子的身份,配得上世人仰慕尊敬的金三爷!”白锦苏这话说的实在自卑,可是心里呢,主要是她不愿意配。
金荣是个好人,能力一流,实力一流,唯一缺点就是有些大男子主义,爱替她做决定,不过,最重要的是他不是她心里的那个人!
“是差一点,可是那又怎样,我们女儿家,嫁个家世殷实豪门望族,世人只会夸赞我们嫁得好,旁人也只有艳羡的份!”
是啊,世人都是这么想的,女儿高嫁那是本事,可谁想过嫁过去之后呢?上有严苛婆婆,下有刁蛮小姑,中间那个丈夫还是个大男子主义,认为孝道是媳妇应该的义务,白锦苏相信自己这样的日子,她是一日都过不下去。
“玉竹,你再去打听,三爷具体什么时候回来?”白锦苏突然从椅子上起来,本来的懈怠一瞬消失的无影无踪。
姐就是豪门,嫁什么豪门!
白锦苏突然想到范冰冰的名言。
现在的她,还没有资格偷懒。
贾氏咚咚往小童的办公室跑,不一会儿,就接到最新消息,回来告诉白锦苏,说金三爷明儿一早就来药厂。
第二天,白锦苏早早起来,换上一身干净清爽的浅绿色外裳,里面是一款加厚的羊毛背心,同色系的宽脚裤子下面也是厚厚的放风棉裤,脚下的羊皮小靴子擦的油亮亮的,里头一层毛,既保暖,又漂亮,头发扎成一个上翘的马尾,面上擦得锅底灰淡了点,周身看上去清清秀秀的,俨然一副冬日出门的盛装,整个人显得娇俏可人,似红艳艳的樱桃子,如果手里抱着的厚厚包裹,能够安静点,不要发出依依呀呀的抗议之声,想来,款款下马的金三爷会更加高兴。
“白大夫,你猜,这一趟,我卖掉了多少药丸?”
金荣一身的紫色绣繁杂云纹的外袍,外罩着一间火红色狐狸皮披风,乘风而来,显得英姿飒爽,贵气逼人,身后跟着数十个黑衣带刀侍卫,个个精神抖擞,气质不凡,最美的还是金三爷那万人不及的邪魅,妖娆百变。
看到白锦苏不同于以往的妆容,金荣桃花双眸一闪,生出一股喜悦,上来就要抢白锦苏手里的包裹抱。
白锦苏不给,金三爷上来就夺,白锦苏无奈,只得拱手相让,还怕吓着小宝宝,自己对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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