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三年(574)五月十五日,周武帝下诏“断佛、道二教,经像悉毁,罢沙门、道士,并令还民。并禁诸淫祀,礼典所不载者,尽除之。”一时间,北周境内“融佛焚经,驱僧破塔……宝刹伽兰皆为俗宅,沙门释种悉作白衣”。
建德六年(公元577年),北周灭北齐后,针对继续发展的佛教实体,立即推行灭佛政策,毁寺4万,强迫300万僧、尼还俗,相当于当时总人口数10分之1的人重新成为国家编户,这对急需兵源和财力的封建朝廷来讲,其意义之重要不言而喻。
周武帝灭佛,时间较长,涉及面广,触动深,成绩可观,这一点是值得充分肯定的。因此当时有人称赞说:“帝独运远略罢之(指灭佛),强国富民之上策”。灭佛事实上也起到了“民役稍希,租调年增,兵师日盛。东平齐国,西定妖戎,国安民乐”的作用。正因为北周成功的灭佛运动,才使它国力大大增强,为北周灭齐乃至北周统一北方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佛道二教极度兴盛的南北朝时期,周武帝独树一帜,毁佛断道,但并不屠杀僧侣,显示了其统治的高度灵活性。纵然周武帝个人十分认可甚至是推崇宗教思想,但当宗教的发展与国家机器的运作发生冲突时,他能清醒认识,挈重量轻,果断抉择而不拘泥于传统,实为难能可贵。对比同一时期,即北齐、江左政权的各位封建君主,大多不能正视宗教特别是佛教过度发展给国家带来之不利而盲目推动,更可衬托周武帝统治政策之灵活。
但这一事件对佛教沙门来说,却是将北魏太武帝及北周武帝和唐武帝的毁佛政策,并称“三武之祸”。
【唐武宗灭佛】
元和十四年(819),唐宪宗敕迎佛骨(即所谓舍利)于凤翔法门寺。先在宫**养三天,然后送京城各寺,供僧俗礼敬,从而再次掀起全国性的宗教狂热。是时,“王公士民瞻奉舍施,唯恐弗及。有竭产充施者,有燃香臂顶供养者”(《资治通鉴》卷二四○)。
对此,韩愈从儒家立埸出发,予以坚决反对。他上表认为,佛教只是夷狄之法,非中国所固有,只是在后汉时才传入中国,因而不合先王之道。又说,佛教的流行使“乱亡相继,运祚不长”,对封建统治有害而无益。他着重指出:“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臣君之义,父子之情”,故不宜敬奉。于是他断然提出:“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世之惑。”(《谏迎佛骨表》,《韩昌黎全集》卷三九)并表示,“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此表正与宪宗的奉佛心意相抵触,且历数前代奉佛之君运祚不长,因而招致宪宗的盛怒,欲处韩愈以极刑。后经裴度、崔群等人的说情,最后被贬为潮州刺史。
韩愈反佛是在佛教势力达于鼎盛的情况下进行的,具有比唐初傅奕反佛更为深刻的影响。史称韩愈“素不喜佛”,信奉孔孟之道。他有感于安史之乱后藩镇力量强大,中央政权削弱,又有感于儒学的衰微和佛、道的蔓延,曾写下《原道》、《原性》、《原人》等论文。他在这些论文中认为,只有大力扶植名教,提倡忠君孝亲的孔孟之道,限制佛、道的传播,才能有效地巩固中央集权的统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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