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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五章 虎牢关(第2/4页)
    相公留个香火。罪人,甘愿将家资全数奉上,买这两条人命!若相公恩准,罪人就算是死,也念着相公的大恩大德!”

    赵彬一听这话,大怒道:“好个逆贼!且不说你在洛阳压榨的民之膏血,本当充公!就说你盗掘皇陵所得,又岂能藏得分毫!竟敢拿此作价求大帅开恩,你死有余辜!”语至此处,起身对徐卫一拱手“相公,休与他废话,拉将出去,弃市枭首,以彰显国法之威严,平息百姓之怨恨!”

    说话间,外头人声鼎沸,士兵奔入衙门来报,说是洛阳士绅百姓万人,云集留守司衙门之前,跪地陈情,请诛孟贼!并呈上血书一卷!

    徐卫命当堂展开,却是一条白绫,长数丈,这留守司大堂竟不能完全伸展,上面密密麻麻写着血红的名字,不识的,也按了个手印,当真是触目惊心!

    舆情汹汹,都要孟邦雄死,有道是众怒难犯,民意难违!

    此时,有随军的制置司干办公事,其本职乃秦州的司法参军事,精通律法,起身禀道:“制置相公,孟逆诚然罪无可恕,但卑职建议,还是将一干人等收押,解往绵州,由宣抚处置司责成提刑司,按律处置。”

    张宪的父亲张所,乃进士出身,他虽没走科举的道理,但因家庭影响较大,属于军中的文化人。闻言反驳道:“孟贼罪大恶极,民怨沸腾!大帅带堂堂之师,出征河南,若不从重从快处置一干逆贼,如何威慑不法?如何平息民怨?国法确实大如天,但乱世需用重典!”

    徐卫制止了二人的争吵,朗声问道:“孟逆当从速处置,不必多言。本帅只问一句,他要求留老父幼子性命,法典之中,可有这一条?”

    那干办公事闻言回答道:“禀相公,据《刑统》规定,孟逆变节投敌,已是死罪,加之迫害百姓,横行不法,可籍其家。再者,此贼泯灭天良,盗掘皇陵及百姓坟墓,属十恶不赦之列,当夷其族。”

    夷其族,通俗地说,就是满门抄斩!

    “但《刑统》又载,若罪犯子嗣之中,有不满十四者,可免死一人,留其香火。若实属年幼无法独立,可再免死一妇道,抚养幼子。至于其老父,法典未有明载。”

    徐卫听罢,一时不语,良久,下令道:“既然律法有规定,若孟逆之子确实不满十四,可免死。余众与仕金之人,皆弃市!抄没其家,以儆效尤!”

    孟邦雄听完,脑袋一歪,就倒在地上。士兵拥上前去,拖了他,直往外头。

    当日,就在留守司衙门前的广场上,孟邦雄及其父,并家中数十口,再算上仕金的河南府众官,共计百余人,在洛阳成千上万的百姓面前,被斩首示众。只有孟邦雄幼子因年不满十四,得以免死。临刑之前,监斩的制置司干办公事照例问他,还有什么要说的?

    孟邦雄语不及其他,只谢徐卫开恩,留他香火。要知道,徐卫这是在带兵出征,打仗谁管你什么国法不国法?要杀你全家便杀你全家!在宋代,出征的将领纵容部属,劫掠百姓,大开杀戒的都不在少数,更何况这该杀之人?

    孟邦雄被处死,洛阳百姓拍手称快,因为其人罪大恶极,百姓恨入之骨。当行刑完毕,有关官员本着人道,下令可以替孟邦雄收尸。因为人已经被处死,他的罪恶也随着生命的消失而消失,剩下一具尸首,应该入土为安。

    但到了第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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