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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章 这是什么人/第131章 雄辩胜于事实?/第132章 识破阴谋(第3/7页)
    噔地提着一个灭火器扑了过去,倒置灭火器,幌了两下,喷头对准着火的地方,一股白色的雾气直扑烧着了电线。

    本以为一下子就能把火扑灭掉,可哪里知道,这火焰不管灭火器怎么喷,就是不灭!而这时另一边的那处着火焰却越烧越大,眼看就要顺着电线烧到地毯上了!物资里面充满着胶皮烧焦了的味道,很是难闻!

    这一下警察甲乙都坐不住了,也顾不上高盛了,都跑出去找灭火的东西。而高盛却坐在那里微笑地看着他们忙碌。

    那些燃烧的火焰其实就是稀释后的黑金能量燃烧造成的。

    刚才在高盛灰心的时候,忽然想起燃烧的原理。其实质就是氧气和可燃烧物质的化学反应。自己用黑金能把那灯芯包裹的过紧,里面没有氧气,这肯定是烧不着的。

    高盛这一点想通了,派出所可怜的聚光光灯就倒霉了!

    高盛一见火烧着了,别提心中多么高兴了!一时间玩心大起,跟着控制着稀释后的黑金能量顺着火苗向电线上运动,他要看看这种火苗会不会被灭火器灭掉。

    这时四五个干警提着各种工具和水冲了进来,几分钟后,火焰终于被扑灭了,但是审讯室里面已经是一片狼藉!

    想起这场火,那三个干警心里都发怵!而就在这时一个中年警察跑了过来,看他的警衔就知道是他们的领导。他一进屋,就对那三个警察说道:

    “叫你们不要随便使用这么大负荷的电器,你们就是不听,怎么样?现在着火了吧?你们三个,这个月的奖金没了,写一份事情经过,下班前送到我的办公室里。”

    说完这话,他一回头,看到沉静地坐在被审讯椅上的高盛,问道:“这是什么人?”

    第131章雄辩胜于事实?

    高盛坐在椅子上,完全忘记了他现在还是个嫌疑犯,他正在回味刚才的杰作。

    心道:这只是一个聚光灯,如果把它推广到有明火的地方,比如炉子上(废话,人家本来就有火)、内燃机里,只是不知道这个黑金能量是不是能穿透金属外壁的阻隔,要是能穿透的话,岂不是可以控制机器的燃烧效率,让他快,他就快;让他慢,他就慢。岂不是很神奇的一件事情?而且似乎只要刚开始掺入氧气燃烧就可以实现。后面的时候,一般的干粉灭火器根本扑不灭这种火焰,刚才那一点点黑金能量就让它燃烧了很长的时间,要不是自己收手,警察的这栋楼都保不住。这也让高盛感觉到黑金能的厉害。

    但是美中不足的是,现在还不能达到自点燃的境界,要依靠外部高温温度条件,才能成功。不过有这么大的进步,已经很是不错了。

    屋里现在因为灭火时不择手段,到处都是干粉残渍和横流的水。水把高盛的皮鞋边缘都给淹没了,可高盛居然没有动。但是周围的声音并没有逃过他的耳朵,在那个领导发问的时候,他听到那个警察甲回答道:

    “报告李所长,这是个强奸未遂犯!”

    “我反对!”高盛立刻做出反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法院没有定罪之前,任何人不得将可能或疑似罪行强加到他人身上。所以这个警号QS18213的警员犯有诽谤罪;刚才在做笔录的过程中,他甚至用笔记本和笔打我的脸部,根据刑法XXX条,他犯有恶意侵犯他人身体罪。幸亏我躲闪及时,犯罪行为才被中止。根据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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